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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6日訊】香港法院裁定法輪功學員阻街罪名成立,引起國際關注,國際輿論普遍質疑香港回歸後的公民權利和自由漸與內地接軌,言論和集會自由受威脅。香港法輪佛學會聲言一定會提出上訴。圖為在本案中扮演不光彩角色的香港裁判官黃汝榮。
蘋果日報16日報導﹐香港法輪佛學會負責人簡鴻章15日在聽取判決後直言,裁決令人震驚,是一個顛倒是非及錯誤的判決,反映國家主席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已延伸至香港,假手香港警方扼殺及傷害本地的人權和法治。到庭旁聽的瑞士領事館人員Annegret Zimmermann也對判決感到意外,並指瑞士人民均享有言論及集會自由。
*判決含政治動機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激動地說:「咁闊行人路上面,都要受到懲罰,我點講畀世界知,香港係一個自由社會?」他質疑警方是否需要提出檢控,並認為裁判官的判決含有政治動機,對香港有負面影響。
《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和部份新西蘭報章的網上新聞,以及英國廣播公司,15日都即時引用美聯社和路透社等稿件,質疑香港的公民自由。加拿大國會議員羅賓遜(SvendJRobinson)日前更致函加國外交部長,對法輪功案件表示關注。
此外,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認為,警方提出阻街的控罪並不適當,因為阻街原擬針對無牌小販、熟食魚蛋檔甚至行乞人士,但近年警方卻以此罪名檢控集會人士,傳達一個相當壞的訊息,令人質疑政府不再接受和平的表達。
*不理會美國的高度關注
另外﹐中國時報記者在香港15日發出的報導說﹐“美國國務院日前罕見的就這宗案件發表評論,發言人表示,華府重視香港維持自由、人權及法治,因為這些都是香港作為獨特國際都會的必備條件。 ”
報導說﹐“香港法院今天不理會美國的高度關注,判處包括四名瑞士籍的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阻礙警察辦公以及襲警等七項罪名成立,每項控罪罰款港幣三百至一千元。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