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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部分綜藝節目最近流行接受私人委託,調查他人是否有外遇或出軌。消基會今天點名華視「TV搜查隊」和衛視中文台的「明星糾察隊」等兩個節目單元,批評這類節目嚴重侵犯民眾隱私權,消費者不僅應抵制,受害人也應該勇於出面採取法律行動,制止偷拍。
據中央社報導,被消基會點名的華視「TV搜查隊」和衛視中文台的「明星糾察隊等兩個節目單元,以接受當事人委託之名,派遣搜查員或明星糾察隊員,以隱藏式攝影機跟蹤偷拍他人。
消基會董事長游明國指出,揭人隱私之風不可長,不僅新聞局應該監督,媒體要自律,消費者也應該共同抵制此類節目。
律師尤英夫批評,被偷拍者既非公眾人物,又與公共事件無關,媒體卻披著媒體公器外衣,進行私家偵探行為,濫用第四權。尤英夫鼓勵被跟蹤偷拍的受害人,應勇於出面採取法律行動,制止這類不法侵犯他人的行為。
正在籌組「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的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顧問盧世祥指出,偷拍是對當事人肖像權和隱私權的侵害,他擔任二十八年記者,發現媒體現狀不可能靠「自律」解決,只能靠「他律」,因此興起籌組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透過律師、義工,協助遭侵犯隱私權的民眾申訴甚至控告媒體,扭轉現狀。
應邀出席的衛視中文台代表則強調,民眾有知的權利,而且節目內容都符合台灣法令規範,也照顧到海外規定。華視代表則低調表示,願意將消基會的意見帶回研究。
行政院新聞局科長齊永強表示,電視台跟拍對象必須有助公共利益,在公共場合拍攝,且經過當事人同意,這三點原則日後可能納入「大眾傳播倫理與規範」中,也是日後新聞局對節目內容管理參考的方向。對於內容不妥的節目,新聞局已經去函電視台,要求改進,日後也會繼續監督改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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