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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2002年7月23日,英國政府公佈第十一次香港半年期報告,其中明確地提到香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審訊已被外界普遍視為港府受到來自中國的壓力而無視人權的實證。
2002年7月24日,美國國會以420票贊成0票反對一致通過第188號決議案敦促中國江澤民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在7月22日晚針對該決議的辯論會上,多位國會議員表示,江澤民集團是世界上最惡劣的人權違反者之一。
2002年8月3日,國際天主教協會(Pax Christi)瑞士分部秘書長Philippe Christe 致信香港特首,呼籲香港法院立即撤消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因為香港這一司法行為,違反了國際人權宣言第18、19和20條。這些條款尊重信仰自由,宗教自由,言論自由以及和平的集會和結社自由。
2002年8月6日,路德世界聯盟會主管國際事務及人權的官員就香港訴訟案致函瑞士法輪功協會:這件起訴案將會引起人們嚴重關注香港司法以及執法官員的公正性、香港的司法公正權、香港的法律規定實施以及香港地區在回歸到中國之後所實行的「一國兩制」政策的前景。
2002年8月7日,跨國界激進黨出席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增進與保護人權分委員會第五十四屆會議的代表聲明跨國界激進黨支援反對香港當前嚴重侵犯司法公正的請願活動。
2002年8月8日,意大利Hands Off Cain人權組織就北京對香港施壓發表聲明,16名法輪功學員(包括4名瑞士籍人士)僅僅因為參加了一次在香港舉行的示威活動,就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逮捕。9名人士被指責「襲警」。對他們的審判﹐令人對「香港的個人自由狀況提出質疑」。(//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