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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訊】華航今天召開CI611空難第二次理賠協調會,因多數家屬期待先了解失事真相,華航提出的新台幣一千三百萬元理賠金額並沒有獲得家屬同意。但考慮部分家屬有急用需求,在消保官協調下,華航同意先提供每名旅客家屬六百五十萬元急用金。
據中央社六日報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張智剛認為,家屬領取急用金不影響未來和解金額,也不代表同意和解,家屬仍可進行訴訟。
華航空難第二次理賠協調會在環亞飯店舉行,由消保官李英正主持,華航董事長李雲寧、總經理魏幸雄、台灣產物保險公司代表、消基會秘書長張智剛和一百多名罹難者家屬出席。
由於華航今天沒有提供家屬要求的華航財務報表、保險清單和適航證明等資料,且仍有部分旅客遺體尚未尋獲,家屬今天的情緒仍相當激動,指責華航沒有拿出誠意。
罹難者家屬李撼認為,華航急著談理賠,是想淡化這起事件,只是權謀。罹難者家屬何太太也流淚要求華航說清楚空難原因,不能用一千三百萬元搪塞。
華航今天在會中一度提出一千三百萬元的理賠金額(不扣除已發給的五十萬元喪葬費與慰問金),比前次提出的金額(一千二百五十萬元,但須扣除五十萬元喪葬費和慰問金)增加。但華航公關室主任韓梁中表示,多數家屬不願討論理賠金額,今天對此沒有結論。
前次協調會已有外籍旅客家屬要求按照旅客收入發給不同理賠金,今天也有台籍家屬要求除基本理賠外,再按個人收入多寡加給理賠金。但華航認為,華航提出的金額已經考慮收入因素,相同理賠金比較公平,才不會因為旅客年齡出現理賠差異。
雖然今天協商破裂,但顧慮部分家屬有急用需求,且華航已為每位旅客投保三百萬元無過失責任險,消保官李英正今天提出華航先發給六百五十萬元急用金的建議,華航同意家屬若有急用需要,即日起可與聖島國際法律事務所連絡。
至於家屬要求華航提供財報、適航證明和保險清單等資料,韓梁中指出,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都是公開資訊,華航將在給家屬的會議紀錄中附加適航證明,但保險清單涉及商業協議,將再與消基會協調提供資料的範圍。(//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