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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8日訊】貪取非分之財不外兩種手段:巧取與豪奪。盜匪持槍搶銀行,通常證據明顯,因此難逃法網。最近巧取美國股市數以十億美元計、可能是退休老人畢生主要積蓄的企業主管,蹲監牢的機會有多大?
中央社28日報導﹐專家說,從美國歷史看,要起訴腰纏萬貫、聘得起世界級律師替自己辯護的大老闆已屬困難,更遑論將之定罪入獄。精研企業犯罪史的專家指出,除非有「內奸」密告,提供確鑿的證據,職位越高的主管,法律越難碰觸。
高位主管的貪瀆案,通常都以「證據不足」了結,遭起訴的例子甚為罕見,貝瑞律師(Kirby Behre)說。貝瑞寫的論文「聯邦對企業犯罪的判刑」(FederalSentencing for Business Crime)即將發表。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科飛(John Coffee)說,事實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白領階級犯罪案,都是被告自己先認罪,才能進展到判罪的地步。
可是,最近這一波盜取投資散戶子女教育儲蓄和老人退休老本的企業主管、助紂為虐的會計計師和分析師醜聞造成的反彈,營造了不同的政治和經濟氣氛–不抓幾個貪獨傢伙進監牢的話,市場信心難以恢復,甚至全球經濟都受衝擊。
星期三,調查人員把費城Adelphia通訊公司七十八歲的創辦人里加斯(John Rigas)和兩個兒子一起銬走,顯示美國政府至少得做個樣子,才能安撫人心。那天,道瓊指數狂飆幾乎五百點。
里加斯父子三人被起訴的九條罪名包括陰謀竄通詐欺,從公司股票、銀行帳戶和電匯管道不當謀取投資大眾的二十三億美元,並且隱藏這筆債務。
里加斯父子把這家有線電視公司當作自家的私人銀行搞錢,依法律術語,這叫做「挪用公款。」挪來做什麼呢?建高爾夫球場、蓋渡假別墅、私人電影院。
專承內線交易案的律師賽登諾(Steve Sidener)說,像這種案子,「定罪的可能性相當大」,因為公司高層要辯說他們不知道公司內部發生了什麼事,沒那麼簡單。
不過,有些律師說,國會即將通過、布希政府即將簽署的加重白領犯罪法案,對這些已經被調查、逮捕或起訴的醜聞要角適不適用,並不清楚。有一派法律界人士認為對「已犯之罪」並不適用,因為有些法律是不朔既往的。
暫不論新法適不適用於這批傢伙,現行法律對貪瀆數額過大,影響民生經濟的案件,仍然可能處以重刑。貝瑞說,貪瀆達數十億美元的大案子,嫌犯被判處二、三十年徒刑,還是大有可能的。
一旦被判重刑,那就不像過去的白領犯罪,可以待在渡假村一樣的聯邦監獄快活打發日子。貝瑞說,二十年徒刑的傢伙,肯定日子不好過,因為「聯邦俱樂部」是給短期徒刑的人待的,罪行嚴重、刑期才長的人沒資格去「享福。」
不過,美國是講究司法程序的國家,專家認為司法當局對恩隆、英克隆、世界通訊,泰可國際公司等著名大案,「極不可能」今年內就可追究到審判的地步。
處理過白領犯罪案的紐約律師費胥曼(Paul Fishman)說,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夏天,甚至更晚,才會開始有人接受審判–這還得是目前已被起訴的案子,僅在調查的還會更晚。
最複雜的大概是恩隆能源公司醜聞。檢察官到目前還沒有正式起訴涉案的董事長、執行長和財務長,不過指控他們內線交易、壟斷能源市場、證券詐欺、做偽證、會計造假等等。
根據知情人士的分析,董事長雷肯(Ken Lay)大可辯稱,他自己也被律師和會計師騙,他什麼都不知道,或「沒注意到」弊案已經或正在發生。政府得提出可信的證據,證明他明知有詐且參與詐欺。 替恩隆做會計的安達信主管已經認罪,也被定罪,可是恩隆主管還是可能最後都沒罪,某些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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