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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訊】台灣加入WTO後,不少消費者不但未買到更便宜的進口商品,反而因部分國外商品與國內標準規格不符,造成使用及售後維修上的困擾。消基會希望有關單位修法,以約束業者加強品管,尤其加入WTO後,外國商品大舉進入國內市場,有必要提高消保法的保護門檻,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據中央社報導,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高屏分會,今天舉行「我國加入WTO後對消費者的影響」座談會,呼籲政府能立法規範外國進口廠商,並提高消費者保護法保護門檻,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高屏分會委員高明瑞表示,我國加入WTO後,消費者似乎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不少消費者不但尚未買到比以前便宜的進口商品,部分外國商品不符國內CNS標準規格,售後維修也缺乏零件,造成使用上困擾及不便。
他又說,他希望有關單位能加強宣導,提供可以撿到加入WTO後便宜的商品訊息給消費者參考,並立法要求國外進口商品必須符合CNS標準規格,且無論正牌或水貨都必須保證售後維修服務。
高雄縣政府消保官殷茂乾認為,消費者權益的保障及消費意識的提升有賴教育、警方等有關單位共同努力及維護,不能光靠消保團體大聲疾呼。
消基會高屏分會主任委員凌氤寶指出,她接獲不少消費者申訴未拆封飲料內發現異物,廠商大多以換貨了事,並千篇一律地推說是搬運過程出紕漏,絲毫無改善誠意,這與消費者期待的多倍金錢懲罰性賠償有很大落差,對廠商也難以產生約束效果。
她又說,現行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產品對消費者造成傷害,消費者才能索賠,希望有關單位修法,以約束業者加強品管,尤其加入WTO後,外國商品大舉進入國內市場,有必要提高消保法的保護門檻,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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