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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訊】有著“作家”局長稱號的原四川省工商局局長李太銀被控涉嫌濫用職權罪及受賄罪一案6月6日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經過近10個小時的庭審后,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局座曾是“反腐作家”
与以前相比,站在法庭上的李太銀沒了紅潤的臉色,略顯得有些削瘦。法庭為他准備了座椅,但由于腰椎間盤突出,他不時用手按在腰部。
華西都市報6月7日報道,据公訴人介紹,李系四川南充人,今年59歲,擔任四川省工商局局長之前曾在遂宁市任過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副縣長、遂宁市市長等職。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除了“市長”、“局長”等頭銜外,李太銀還有另一個頭銜“作家”———他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1994年,他的一部近百万字的長篇小說《碑魂》出版,有人曾“賜予”他“市長作家”稱號。而《碑魂》正是一部“反腐”小說。
局座難理“糊涂賬”
檢方指控李太銀犯濫用職權罪的一個重要事實是,1998年底,李太銀未經局党組會議討論便將全省工商系統IC卡工程交給一家成立不久,既無資金也無技術、靠虛假注冊資本成立的四川歐達磁卡有限責任公司。其子李郭在該公司占有股份。雖然省工商局与歐達公司簽訂的合同是省工商局將IC卡銷售后按比例向歐達公司付款,但在接到歐達公司請求提前付款的報告后,李太銀擅自將“售卡后付款”改為“預付款”,先后向其付款2996万元。但收到款后,歐達公司卻只將很少的錢用在了工程上,致使“工程設計、軟硬件配置上存在嚴重缺陷而不能正常使用”。后計算,此事導致省工商局損失1116万余元。
對此,李太銀表示,整個工程是由一名主管副局長在具體負責,与歐達公司合作是經過主管副局長及信息中心主任等人考察并同意了的。在回答公訴人“省工商局一共為該工程付了多少款”的詢問時,李太銀說:“這件事我一直是糊涂的,這可能跟我的工作作風有關。”對檢方指控自己濫用職權付款一事,李反复強調是為保證工程質量才“修改合同”的。李太銀的辯護人則對檢方計算金額持有异議,他們認為未售出的IC卡計价有誤,實際損失要小得多。
法庭上,李太銀表示自己為IC卡工程付出了很多,“如果說我造成了損失的話,我愿戴罪立功,再親自來抓這項工程,如果不能完成,我愿受加倍懲罰。”
局座自稱不知法
除濫用職權罪外,檢方還指控,在1998年上半年期間,西南网景負責人趙某某為与省工商局合作創辦四川紅盾信息网工程而送給李太銀1万元賄賂。由于事隔4年,檢方和李太銀及其辯護人對受賄時間、地點及金額都產生了嚴重的分歧。李太銀堅決否認自己收到過賄賂,其辯護人更是讓趙某某出庭作證,与李太銀當庭對質。趙出庭作證時說“當時李太銀乘他的車,自己想送點錢巴結他一下。當時李推辭不要,我就將錢放在他提的袋子里”。
法庭辯論時,李太銀及其辯護人對指控的兩項罪名均認為檢方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据不足,因此都作了無罪辯護。在最后法庭陳述時,李太銀除對整個IC卡工程作出詳細說明外,他還特別對更改合同一事談了看法:“不管我當縣長,還是市長、局長,我都不曉得法,直到今天說我犯了法,我才曉得什么是法。”
庭審結束后,擔任此案的審判長、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毛善貴宣布將擇日宣判。(//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