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嶸:中國有“國民待遇”嗎?

——只有權力和資本對勞動的剝奪

于建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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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訊】

“給農民國民待遇”現在已成爲了許多專家和學者解決中國“三農問題”的一個最基本主張和時髦的口號。從有關論述來看,這裏的“國民待遇”不是一般意義上所指的一個國家給予在其國境內的外國公民和企業與其國內公民、企業同等待遇問題,而是指要給生活在農村的農民與生活在城市的市民同等待遇問題。表面上來看,這種論述沒有錯,因爲中國的確存在城鄉二元分離,農民的社會地位也急需提高。但只要我們對這種主張所提出的具體目標進行分析,我們就會發現,“給農民國民待遇”實際上是一個“僞問題”的,是用一種表面化的城鄉差別來掩蓋中國社會的本質。

第一,農民沒有自由遷徒的權利。可以肯定地說,在計劃經濟時代産生的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二元戶籍制度,無論它爲防止人員的無序盲目流動起過什麽樣的作用,都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一憲政精神的。在這種制度下,農民想要離開農村,改變身份,的確是非常困難的。但這是不是說所有具有了“非農業戶口”的城裏人就享受了自由遷徒的權利了呢?他們中的絕大部分同樣不能夠從小城鎮自由地遷徒到省城或京城的。現在那些生活在城鎮的下崗職工正是因爲有了一個並沒有多少福利和保障的“非農業戶口”,甚至連遷徒到農村的權利也沒有。

第二,農民沒有平等的民主權利。一般認爲,這有兩個方面,其一是“打工者在外地沒有任何發言權”。這實際上不是個農民待遇問題,而是本地人與外地人之間的權利問題。一個下崗職工或大學生到這些地方打工照樣也沒有發言權。其二“農民在全國人大代表中沒有或者農民代表很少”。這肯定是事實,但是,中國的人大代表問題,並不是什麽國民待遇問題,而是政權體制問題。雖然憲法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國家,但工人階級又享受了什麽樣的平等和民主的政治權利呢?又有多少人在代表和保護工人階級最爲基本的政治和經濟權利呢?

第三,農民沒有平等受教育的權利。據說其表現爲三:其一,“本來應該所有人都一樣,但考大學農民子弟分數要提高”,不知這種說法的根據何在,由於各個地區的教育資源不同,北京等地與湖南、江蘇和湖北等地的考生分數是有很大差別,但那不是農民與城裏人之間的差別。其二,“農民人口占全國人口70%,但在大學裏卻只占30%的份額,30%的城裏人占70%的份額”,這是教育水平差距。這種差距存在原因很多,其中國家在農村地區的教育投入少要承擔主要責任。其三,“農民工的孩子成了城市邊緣人,他們要到城裏上學卻必須交不菲的借讀費”。同樣,並不是所有城裏戶口的孩子都可以在任何城鎮自由地接受教育。誰能告訴我們,一個縣城工人的孩子,就可以自由地到北大附中讀書?一些無權無勢的城鎮孩子,有時爲了進一個好一點的學校,同樣要交不菲的借讀費。

第四,農民沒有平等的發展權。“城裏人買車,要消費,要過得更好一些,可以貸100萬買房子,而農民他要貸幾百塊錢發展生産,爲城市裏的人提供食品,卻沒有哪一個銀行可以給他貸款”。這種現象顯然是存在的。可這些城裏人是些什麽人呢?他們是普通的“國民”嗎?大量的城裏人也不可能從銀行貸到款的,那些下崗職工同農民一樣,甚至想籌措開地攤的錢都沒有辦法。
第五,農民沒有享受平等的最低生活保障權。“城裏人失業了,有最低保障,農村失業人口不叫失業人口,也沒有失業救濟”。可最近官方公佈的數位表明,我國還有545萬“城裏人”並沒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就是那些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城裏人,他們也生活在十分的困苦之中,因爲他們既沒有土地,也沒有了工作,他們是真正的無產階級。

……

由此可見,這裏所說的國民待遇,實際上就是城鄉差別。毫無疑問,這種已經制度化的城鄉差別的確十分嚴重地存在著,而且也存在許多對農民歧視性的規定,中國的農民的確很苦、很窮。但那些在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非農業人員”所具有的“待遇”,現在已經不是什麽“國民待遇”了。因爲對生活在城鎮的廣大勞動者來說,那些少得可憐的“福利待遇”早已被改革改掉了。只有那些少數貴權者則在更大程度和更大範圍上享受著勞動者創造的社會財富。在這種意義上,可以說,中國沒有國民,只有貧賤的勞動者與擁有資本和權力的權貴者。也沒有什麽國民待遇,只有權貴者的待遇。廣大工人和農民在一樣承受著權貴者的壓迫和剝奪。權力和資本對勞動的剝奪,才是中國社會的本質。

(摘錄自作者在北京大學的一次講演/讀者推薦)

──轉自《新世紀》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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