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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0日訊】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民事法庭,星期五開庭審理了156名法輪功成員指控<星島日報>涉嫌誹謗及煽動仇恨一案。加拿大發行量最大的中文報紙<星島日報>于去年9月20日,在頭版以“激進教派正在毀滅世界”為通欄標題,用整版篇幅,把法輪功修煉者練功的照片与美國的邪教大衛教派、日本的奧姆真理教、及本拉登領導的伊斯蘭教恐怖組織的照片并列刊登在一起。因此,引起了加拿大法輪功成員的不滿和抗議。他們于去年12月提出集體訴訟,要求<星島日報>公開道歉,并賠償總數一千多万元的精神及物質損失。
據美國之音6月9日報道﹐ 法輪功成員的代表代表律師格拉提表示,法輪功共提出兩項指控,首先,指控<星島日報>涉嫌誹謗。他說,另外我們還起訴《星島日報》煽動仇恨,并已成為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道做法的幫凶。作為案件原告之一的多倫多法輪功成員周杰說,《星島日報》的作法損害了法輪功成員的名譽,干擾了他們的正常生活。 周杰還說:“因為我們加拿大的法輪功成員也有受到它的惡劣后果的影響,有不了解事實的人,看到《星島日報》就問我們,你們是不是恐怖分子。從另一個角度,它對加拿大社會制造了不穩定因素。”
作為訴訟案被告一方的<星島日報>不愿意就案件發表看法。在星期五的法庭審理中,<星島日報>的代表律師連續作了三個多小時的陳述,強調根据加拿大的憲法,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是受到保護的,報紙在報導時,可以有自己的傾向性。法輪功的代表律師格拉提則在隨后的陳述中強調,媒體報導的自由不能侵犯其他公民的個人權利,也不能違反加拿大的其他法律。例如,散布种族主義和納粹法西斯主義就是要被嚴厲禁止的,因為加拿大的<反仇恨犯罪法>就禁止任何煽動仇恨的作法。多倫多的自由撰稿人盛雪女士認為,這一訴訟案之所以吸引加拿大媒體的關注就在于它對所有的媒體都具有示范作用。盛雪說:“這件訴訟案最主要的意義,就是在加拿大這樣一個講民主、有法制的社會,在煽動仇恨和保護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之間,怎么樣把握一個尺度,這個案例將成為一個范例,對新聞媒體可以作為一個可借鑒的例子。”
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的主審法官,在法庭審理結束時宣布,將在這個月之內,
以書面方式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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