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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
1959年4月,75歲的謝覺哉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報請中央批准,恢复1956年以前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或核准死刑案,必須報送案卷的做法。
他說:“不看案卷,還要最高人民法院干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是代表人民行使審判的机關,批案是十分嚴肅的事情,需要十分慎重。這件事比不得寫文章,文章寫錯了,沒關系,可以修改。死刑案子批錯了,就沒有修改的可能。人就一個腦袋,殺錯了,人頭落地了再也不能長出來。”當時,全國各地送來的案卷很多,有些好心的同志勸謝老:“你年歲這么大了,不一定看那些案卷,挂個名算了。”謝老說:“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絕對不能挂名,人命關天,要知道,殺人的批复上都蓋著謝覺哉的印章,人殺錯了,那些冤死鬼來找我算賬,我怎么辦呀!”
他特別對當時有的同志借口年老或身體不好,干不了實際工作,卻又要挂個名的做法十分不滿。他認為,工業品有名牌是應當的,人卻沒有必要當“名牌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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