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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四日電) 據報導,香港著名歌星張學友今天入稟高等法院,指本地一份雜誌「東周刊」上月一篇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涉嫌誹謗,要求法庭禁制雜誌和作出賠償。
明報今天報導,張學友在入稟狀中指出,今年四月十日出版的第四百九十二期「東周刊」,一篇題為「張學友鼻疾困擾爆粗—曾志偉:佢時日無多!」的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涉嫌誹謗,使他的聲譽受損,要求法庭禁制該雜誌繼續對張學友作出誹謗報導,並賠償金錢損失。
入稟狀又指出,張學友身為香港一位出色的歌手,這篇報導令人誤以為張學友因病而影響表演,從而影響他的歌唱事業,嚴重地影響他的聲譽,並為他帶來尷尬和不安。
據稱,本案與訟人為「東周刊」的出版社新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編輯蒙漢明和記者吳嘉雯。
另外,張學友的律師曾發出律師信,向與訟人指出報導與事實不符,要求刊登道歉聲明,但與訟人未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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