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轟雙重標準釋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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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立法會昨日討論高官問責制,多名議員炮轟政府在面對前港督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居留權事件,詮釋《基本法》時「??得很緊」,但現為推行問責制,卻不惜一改態度,「寬鬆」地詮釋《基本法》。

據明報5月4日報導﹐民主黨張文光指政府在文件上推出「三個沒有的理由」,指《基本法》沒有列明行政會議中有多少名官員、沒有列明政策局數目、沒有規定要保留政府的架構,他說﹕「好像《基本法》沒有明文規定的,都可以做,在原有局長上多加一層,等於在高樓僭建天台。」

民主黨何俊仁諷刺說﹕「如果按照政府的邏輯,現在即使拿出肥彭的政改方案,也不會違反《基本法》啦﹗」

昨日在委員會的會議上,何俊仁率先發炮,指回歸前港督彭定康提出的政改方案,包括設立九個功能界別,取消市政局、區議會的委任議席,《基本法》亦沒有列明上述事情「不可為」,但中央卻說政改方案違反《基本法》、是「三違反」。

他續說,其後,終審法院詮釋有關港人內地所生子女居留權的《基本法》第廿四條後,特區政府又不滿法院的詮釋「寬鬆」,結果報請人大釋法。

何俊仁說﹕「香港人自然會問,為何以前的政制改革便叫做『三違反』,但又看不到與條文有什麼牴觸……現在(問責制)又說沒違反、更不用立法。」他不滿政府一改解釋《基本法》的態度,務求令「自己可以做事的空間擴大」。

獨立議員黃宏發亦警告政府﹕「方便你時便這樣說,不方便你時便??緊(解釋《基本法》),這是不公道。」法律界代表吳靄儀亦對政府有雙重標準表示失望。

政制事務局長孫明揚強調當局看待《基本法》時,要因應當時的情況。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則指政府是以《基本法》的立法目的來衡量問責制是否符合《基本法》,並沒有特意放寬。

此外,何俊仁關注現有D8級局長日後成為常任秘書長,雖然薪酬、福利不變,但卻由政策局的主管變為問責局長的副手,職權被削,猶如「降職」,有違《基本法》的規定。但孫明揚指問責制下只是多了一層問責局長,常任秘書長仍是D8級,不存在「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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