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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涉撞車頂包案正面臨廉署起訴的藝人謝霆鋒再惹官非,他昨日駕駛黃色開篷法拉利,於西九龍快速公路往葵涌方向路段極速飛馳,在限速一百公里的美孚段被警方的隱形戰車攔截,即場向他發出一張超速駕駛告票,消息稱他超速四十五公里以上,將被扣八分及罰款千元,對其停牌構成一定壓力。
據太陽報5月28日報導﹐謝霆鋒昨晨十一時許第三次在寓所駕駛一輛黃色開篷法拉利外出,估計時速一度高達二百公里,駛至西九龍快速公路美孚段時,被警方紅色富豪S70隱形戰車追截,警員攔截後質問說:「先生開咁快去邊呀?使唔使同你返警署呀?你超速好危險??。」但謝卻捉住警員的手辯駁:「係佢??(記者)追我咋。」
夜見記者自認唔??
警員其後登記謝氏身分證及車牌資料,並向他發出告票,更示意記者離開現場。謝霆鋒昨日早上先後乘坐兩輛私家車外出及折返家中,早上七時許出門時心情極靚,更請記者飲檸檬茶及汽水,未料在寓所駛出第三輛車外出時會被「抄牌」。
直至昨晚謝霆鋒在其Band房樓下出現,他前往中央廣場停車場時向記者笑說:「唔係你??追我,我都唔會開咁快啦。」但他隨即補鑊說:「不過都唔怪得你??,我自己都唔??,係我自己唔??。但呢排咁多綁架案,今日離開屋企後見到有部藍色車??度追住都有??驚。」
他隨後駕車往馬鞍山烏溪沙青年中心拍攝廣告,車速已回復正常,他不肯透露被抄牌的車速,但強調:「只係超??幾十公里,不過俾警察抄牌,一定會扣分,但唔知扣幾多分。」
扣滿15分可罰停牌
新界南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劉健波昨日解釋,三號幹線包括西九龍快速公路美孚段屬新界南管轄,一般超速駕駛個案的處理程序,警方會即時截獲超速司機,再按對方當時的車速而採取不同罰則。
劉說,若超速一百八十公里以上,警方會即時拘捕司機,連人帶車送往鄰近長沙灣警署,再由特遣隊警員將涉案人送返新界南行動基地,錄取口供後准其保釋外出,待警方完成調查後發出檢控令。警方發言人表示,謝霆鋒昨日沒有被拘捕,而每名超速駕駛人士在兩年內被扣滿十五分,法庭可罰停牌。
香港警方在九十年代中引入「隱形戰車」,又稱「便裝警車」,專門對付超速駕駛及非法賽車活動,平均每月可捉到四百輛車超速,被人冠稱「快車剋星」,現時有數架隱形戰車在高速公路當值。(//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