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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這個大陸來的男人,什麼都不懂,你說什麼,他都要聽你的。」七十歲的羅仁曾被大律師在背後奚落,他的確沒修讀過法律課程,只憑籲他能讀、能解的英語水平,六年來為金源洋樓業主立案法團的「混帳」,翻看無數法律文件,沒錢聘律師代表的日子,他自行「打官司」,由高等法院原訟庭至上訴庭。
他終於打敗辯方大律師,取勝一個回合,只是訴訟至今還沒完沒了。
據明報5月18日報導﹐羅仁是四十年代中環聖若瑟書院的名校生,十八歲中學畢業後,到國內的嶺南大學攻讀農科,完成課程後又往新疆教授外文,包括英文及俄文,執教鞭三十年。羅仁八一年回港從事翻譯工作,以特約形式翻譯一些說明書,其後自設教室當補習老師。
九七年,羅仁向土地審裁處入稟控告業主立案法團,成為他的第一宗「官司」,辯方律師在開審數日前才送來厚達一呎的法律文件,羅仁頓感「陣腳大亂」,唯有邊替人補習,邊看文件,這場官司羅仁輸了。
不過,羅仁未因此放棄,二???年提出上訴,在高院三位法官面前把建築物管理條例三四四章反覆引用解釋,他自言庭上滔滔不絕也從沒半點懼意,「我說一加一等於二,沒什麼要怕﹔辯方要說一加一等於三,他比我害怕得多」。當日上訴得直,羅仁稱不少法庭職員也驚嘆﹕「絕無僅有。」
羅仁不諱言,這麼多年來的「抗爭」也有吃力不討好的時候,連子女也笑他「傻仔」,但他從沒想過放棄,「做人本應這樣,看見不公平事,要把它清走,業主立案法團遇上我是它不好彩。」
不少金源洋樓的業主對事件都置身事外,羅仁卻沒責怪他們,「要其他人都有條件這樣鬥下去很難,業主曾說過,不是不支持,只是拿不出時間來。」
羅仁認為,「打官司」不但要中英文皆精,又要付得起時間,別人有家庭負擔,老闆動輒「炒魷魚」,實難要求別人與他並肩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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