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手銬鎖記者不鎖搶槍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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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訊】涉嫌搶槍高級督察吳佑的,昨日在九名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探員押解下,重返元朗警署大門「更亭」重組案情。然而,在押解這名被警務處長曾蔭培形容為警隊公敵的嚴重罪犯時,探員卻罕有地未替涉案者鎖上手扣,更讓疑犯雙手隨意自由擺動,甚至插入褲袋。對於今次低設防式押解涉嫌重犯,警方發言人稱絕非優待本身是警務人員的疑犯。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押犯未鎖上手扣,更稱立法會昨午才討論警方為何用手扣鎖手無寸鐵的記者,直言「不知這個世界究竟發生什麼事﹗」

那邊廂,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卻表示非常關注有高級警員涉及搶警槍案,並強調,警方不會包庇「自己人」,必定會向公眾交代事件。

涉案被捕的吳佑的,昨午四時身穿白恤衫、黑色褲及波鞋,由九名O記探員押解到元朗警署,再由兩名穿著整齊西裝的探員「陪同」下步至更亭。吳雖被黑布蒙頭,但並無鎖上手扣,並不時將雙手放於背後或單手插入褲袋,形態淡定,有如「參觀」警署般。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應由警方解釋為何涉嚴重罪行的犯人毋須鎖上手扣,並坦言感受很深,昨日中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才討論警方為何用手扣鎖起手無寸鐵的記者,但在下午一宗搶槍重組案情時,疑犯卻未有鎖上手扣,「真不知這個世界究竟發生什麼事﹗」

涂謹申指出,若指疑犯純良而毋須用手扣,也說不通,因說不定有同黨到場﹔若說警員不小心,但現場探員為警隊精銳的O記探員﹔若說警方偏幫自己人又說不通,因警務處長已指疑犯是警隊公敵。況且,未有聽聞嚴重罪案疑犯投訴被鎖手扣是「不人道」。

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劉江華議員則表示,搶槍為非常嚴重的罪行,希望警方高層就此作解釋。他指與警方早前用手扣鎖上採訪記者,今次卻沒有鎖上搶槍案疑犯,兩者比較,「在公眾角度而言,不明白為何一個要鎖,一個不要鎖」。

警方過去使用手扣曾多次惹來非議。早於九一年,前立法局議員戴展華被控偽造文件案,上庭時雙手遭警方鎖上手扣,更綑著一條鎖鏈,當年社會廣泛關注毫無棄保潛逃跡[象的戴展華遭鐵鏈待遇,警務處事後正式認錯。至上月警方遮打花園作清場行動時,亦用手扣鎖起現場採訪記者,立法會於昨日亦舉行特別會議作討論。

警方發言人昨晚發表聲明,指警隊對重組案情的程序有一定指引,當進行時,如果疑犯需要示範犯案時的動作,他未必需要被鎖上手扣,而警方亦會就重組案情的地點作出適當的保安部署。

發言人續稱,搶槍疑犯未鎖上手扣,是由於他必須向調查人員展示如何搶槍過程。而案情重組在警署內進行,為確保安全,警方已鎖上警署大門及安排足夠人手在現場戒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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