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焦點】林保華:董建華治港推行高官問責制

林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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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9日訊】 北京力挺之下﹐香港特首董建華在無人競爭的情況下連任下一屆特首。由於政績不彰﹐民怨難除﹐董建華推出了“高官問責制”﹐也就是部長制﹐七月一日實行﹐取代香港行之有效的公務員制度﹐實現真正的改朝換代。

香港的公務員隊伍曾被譽為世界上最好的公務員隊伍之一﹐以效率和廉潔而著稱﹐中共對香港的公務員制度也予以肯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三條就規定﹕“香港原有關於公務人員的招聘﹑僱用﹑考核﹑紀律﹑培訓和管理的制度﹐包括負責公務人員的任用﹑薪金﹑服務條件的專門機構﹐除有關給予外籍人員特權待遇的規定外予以保留。”九七年主權轉移時也因而留用了律政司(英國人)之外的全部司局長和他們手下的公務員隊伍﹐實現平穩過渡。

但是﹐香港回歸還不到五年﹐“五十年不變”已被拋到九霄雲外。為了推行這個制度﹐已經迫使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一年前辭職﹐職務由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接任﹐梁錦松繼任財政司司長。於是港府的三個司中﹐律政司和財政司兩個司長梁愛詩﹑梁錦松是董建華從公務員隊伍之外納入港府體制的“愛國人士”﹐只有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是港英留下來的公務員。加上董建華本人﹐以及由董決定其成員的行政會議﹐已經構成香港的決策階層﹐其中一些人是中共的地下黨員。但是這一年來香港經濟並沒有改善﹐董建華把責任推給公務員也就站不住腳。

董建華在四月十七日正式向立法會作的報告﹐確定了“高官問責制”的最後架構﹐由三個司司長和十一個局長組成﹐三個司是現有的三個司﹐十一個局是對現有的裁併而成。這十四個“長”就不是如同當年的行政中立﹐根據香港完備的法治體系來管治香港﹐而是由董建華進行政治任命﹐向董建華個人負責﹐如有錯誤﹐可以隨時罷免。至於是否犯錯誤﹐當然是由董建華決定。這也就由法治轉為人治。由於這些“長”不是全由過去遺留下來公務員中的政務官任命﹐因此可以組成董建華的親信班子。十四個司局長再加行政會議成員組成“內閣”。而不被任命的司局長﹐將降為原司局的常務秘書長﹐負責推行上面交下來的政策。

社會上對“高官問責制”的反應頗為複雜。由於董建華在前一陣已經通過一些輿論抹黑公務員﹐例如說他們工資高﹑表現懶散等等﹐因此聽到“問責”﹐一些市民覺得是一種進步的改革。包括號稱是“知識分子報紙”也肯定問責的方向。然而民主派和大部份學者有不同的看法﹐認為這是董建華進一步擴大他的獨裁權力。親共人士則當然表示支持。

問題就在於這些官員的問責對象是什麼人﹖如果是民主國家的“部長制”﹐官員向民選的首長負責﹐也向民選的國會負責。然而董建華不是民選的﹐香港立法會大部份成員也不是民選的﹐因此向董建華負責是對他個人負責﹐而不是對香港市民負責。如果北京或董建華真有改革之心﹐就應該先進行民主改革﹐不論是立法會還是特首﹐應該先向一人一票的普選發展。通過普選產生了特首以後﹐再由官員向特首負責﹐這才是真正的“部長制”。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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