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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王珍報道/台灣新聞局局長葉國興星期天上午透露,新聞局計划允許大陸書籍直接銷售到台灣。新聞局有把握,在兩個月內完成修訂行政命令的工作,送交陸委會文教會討論、通過,再呈交行政院核定。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陳明通也在上個月(3月)下旬在立法院承諾,將在兩個月內修改相關法令,讓大陸出版品能合法在台販售。
“事後審查”
台灣新聞局長葉國興星期日(4月28日)向台灣媒體透露,新聞局正規劃准許大陸圖書直接來台公開銷售,未來大陸出版的圖書到台灣銷售,將改采“事後審查制”。
葉國興表示,如果書商進口大陸圖書到台灣,還要事前向新聞局提出申請,這是不切實際的事情,所以新聞局傾向改採用事後審查制。
但葉國興也說,如果來台的大陸圖書有涉及從事統戰,或出現違反台灣相關法令的行為,新聞局仍會取消其發行銷售權。
葉國興同時表示,台灣將只先開放大陸圖書來台銷售,對於大陸的雜誌、報紙等其他印刷刊物,由於涉及台灣仍有”大陸廣告不得在台刊登”的規定,所以這些刊物還不能來台發行銷售。 此外,大陸生產的電影,仍然需要事先審查,而且維持一年10套的限制。
除新聞局長葉國興這番表示之外,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陳明通日前也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承諾,將在兩個月內檢討大陸出版品來台銷售的政策,包括修改相關法令,讓大陸出版品能合法在台販售。
由於台灣已經廢止”出版法”,關於大陸出版品進口問題,主要的法令依據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立法院已要求陸委會在這個會期休會前,匯整朝野意見,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翻修,以符合台灣社會的實際需求。
學術界人士認為,閱讀大陸書籍並不代表思想左傾,台灣政府不妨以更開闊的態度看待。立法院方面,朝野各政黨立法委員也聯手提案,要求行政部門朝開放方向。
如今陸委會、新聞局先後表態,將有限度開放大陸出版品來台公開銷售,接下來就等待完成修法程序和確實的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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