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tvsmo.com)
【大紀元4月27日訊】加拿大政府宣布撤回911事件之后向國會提交的一項反恐怖法律草案。原因是,草案中的某些條款危害了公民的基本權利。
美國之音4月26日報道﹐編號為 C-42 的“公共安全法”草案,是加拿大聯邦政府在去年911事件發生之后不久,向加拿大國會提交的兩項旨在加強安全保衛措施、打擊恐怖主義活動的法律草案之一。另一項編號為 C-36 的“反恐怖主義法”,已經在去年12月份獲得了加拿大國會的批准。而“公共安全法”則仍然處在國會辯論的階段。
反對党以及執政自由党內部都對草案中的某些條款提出強烈質疑。認為這些條款同加拿大憲法及“人權与自由憲章”所保護的公民的基本權利相沖突。例如,草案規定,國防部長有權在認為必要的時候,宣布某些地區為軍事禁區,這變相剝奪了公民在這些地區示威的權利。左翼反對党新民主党的國會議員布萊基指責這些條款明顯侵犯了加拿大人的基本人權:“這一草案成了政府手中的工具,他們可以在任何時間、地點限制公民和平示威的權利。”
一些法律專家指出,任何同加拿大憲法沖突的政府規定及法律條文,都是違憲的、也是無效的。加拿大不應該以犧牲廣大人民的基本權利為代价,去進行反恐怖斗爭。作為“公共安全法”草案主要提出人的加拿大交通部長科倫內特星期四在宣布撤回“公共安全法”草案之后表示,撤回草案,說明了加拿大民主制度的优越。他說:“這一行動說明政府善于听取民意,也說明我們的制度運作良好。”他認為撤回法案,不但不會損害政府的信譽,反而會更加強民眾對政府的信心。他介紹說,加拿大聯邦政府將在下周提出一份新的法律草案,取代撤回的“ 公共安全法”草案。(//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