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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訊】2002年4月11日上午,遼陽市宏偉區人民法院進行了一次不敢公開的的審判﹕非法審判法輪功弟子董艷梅和呂艷英。董艷梅:女,31歲,原遼化聚脂厂助理工程師。呂艷英:女,30歲,遼化個體經理。
據明慧網4月24日報導﹐這次法院開庭審判不允許廣大群眾旁听。而是以發票的形式參加,無票不准入內。宏偉區政府每個党支部只發給一張票,而且參加旁听的人不允許攜帶照相机、兜子等物品,法庭內部先安排好听眾,出入的大門由警察嚴密把關,檢票入場,不允許隨意出入。
這次審判席上只有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沒有人民陪審員,更沒有辯護律師,因為法院不允許法輪功學員請辯護律師。
當董艷梅、呂艷英走向法庭時,面帶笑容,從容不迫,表現出法輪功弟子在迫害面前無所畏懼而又善良平和的氣質。
當審判長大聲吼著問:“董艷梅,你為什么要煉法輪功?”
董回答:“因為法輪大法好,以前我身體有病,現在我的病全好了。法輪功用真、善、忍的標准叫我們做好人……” 沒等把話講完,審判長就極力制止。
又問:“你与誰聯系?”
董、呂二人堅定地說:“拒絕回答。”
問:“你發了多少份法輪功傳單?”
答:“記不清了。”她們的回答很干脆。
問:“你知不知道傳單的內容是攻擊党和政府。”
答:“我認為沒有。”
這時法庭一片肅靜,一名群眾站起來邊走邊說:“這兩名法輪功弟子真偉大、了不起。”審判草草地結束,然后審判長宣布,以“反對党和國家,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判了董艷梅有期徒刑7年,呂艷英9年。
這就是發生在一個所謂的法制國家“人權最好時期”的一次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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