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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訊】 議多時的國民大會組織法修正案終於在今天完成委員會審查,朝野立委決議在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廿日裁撤國大秘書處。對於現有人員、業務,該修正案規定自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由立法院。
據中時電子報四月二十四日報導,國大虛級化後,秘書處人員至今只保留了二十八位職員與五位司機、工友,一年人事預算約四千萬元。由於虛級化的國大每年不必再定期集會,現有國大職員平常皆無事可作,朝野多數立委則是有意裁撤國大秘書處併入立法院,待任務型國大集會時再行承辦相關業務。不過,國大秘書長陳川為保留現行約三十人的行政組織,近來則對朝野立委展開遊說。
國大秘書處除擬定相關提案與說明分送立委,私下則與法制委員會委員、曾任國代的現任立委聯繫,希望這些立委能同意保留國大秘書處案。此外,立法院國大聯誼會日前舉行餐會時,也見到陳川列位其中。
在國大與立委攻防戰中,據了解,一位主張裁撤秘書處的立委近來飽受黑函攻擊,內容不但述及該名立委利用職權要求公營事業投資其公司,也談到該立委私生活不檢。該立委認為,這些黑函就是從國大秘書處傳出。
上午在法制委員會中,雖然沒有立委明顯表達支持國大秘書處的立場,但部份立委則是語多保留地希望訂定一年的落日條款,讓國大秘書處延後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再裁撤。而現有國大內部人士多數不願對此表示意見,一位內部人士說,能留就留,不能留也沒辦法。
一位曾任國大的立委說,現有多位高職等文官,併入立法院對這些人當然不利,若能保留原組織,除了權益不會受到損傷外,業務輕鬆也是考量的因素之一,其它因素還包括了日後的退休金等。該立委也說,國大秘書處希望保留現有架構主要原因之一就在秘書長職位,既得利益者誰願意放棄既得利益。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通過國大組織法修正案,決議在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正式裁撤國大秘書處,屆時未退休人員與業務則是併入立法院。該案也經法制委員會同意,不經朝野協商逕行排入立法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爭議多時的國民大會組織法修正案終於在今天完成委員會審查,經由國大秘書處與立委角力的結果,法制委員會決議,國大於開會期間設秘書長一人,由主席團遴選國代兼任之;而在未集會期間之業務,則由立法院兼辦。此外,國民大會開會期間所需費用,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
對於現有人員、業務,該修正案規定自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由立法院安置、承受,而法制委員會也附帶修正案也規定,該法實施後,國大相關憲政資料也必須在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起移交立法院圖書館,現有人員於該期間退休者,應給予優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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