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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訊】明慧網4月24日消息﹐繼長春市3月5日法輪功學員利用電視揭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後﹐黑龍江省某大城市于2002年4月20日晚黃金時間在几個住宅小區又同時播出了法輪功錄像片,時間長達75分鐘。內容有《法輪大法 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血淚斑斑 山河蒙塵-中國違反人權實錄》、《京城血案的真相》、《4.25万人大上訪》等錄像片。
2002年4月21日晚,黑龍江哈爾濱市某小區內也成功播放了法輪功真相錄像片。哈市警察企圖于4月23日晚抓捕所有“挂號”的法輪功學員。另悉,哈市有的街道已經有人蹲坑或藏在汽車里,一前一后查看街道上的行人。
明慧網同時發表社論如下﹕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破坏憲法就是破坏國本,就是最大的罪惡,人民當然有權以各种方式維護憲法,制止犯罪。歸根到底,任何法律,只有抑惡揚善主持正義才能真正稱得起法律,否則,不過是惡棍手中的家法;任何執法者,只有能主持正義,才能真正稱得起執法者,否則,不過是披著警服的流氓強盜。一個健全、安定的社會是不可以不尊正義只搬家法的,否則,社會將人人自危、人人為近敵,國將不國。
中國的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可是江澤民集團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民眾采取的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的恐怖政策。時至今日,已至少有400位拒絕放棄信仰的善良百姓被凌虐致死,其中很多人是被酷刑折磨致死。此外,數以万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和監獄里遭受摧殘,還有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洗腦班被強迫違心表態放棄信仰。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被徹底剝奪。
中國的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可是江澤民集團利用其操縱的喉舌媒體對法輪功大肆誣陷,卻不允許法輪功民眾發表自己的聲音。法輪功學員不得不以貼傳單、挂橫幅、發光盤等極度平和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同時使民眾免于謊言的蒙蔽。可是這些極度平和的法輪功群眾卻被江澤民操縱的不法警察和610恐怖分子綁架、毒打、甚至殘殺。法輪功學員的言論自由被徹底剝奪,其他公民知道事實真相的權利也被徹底剝奪。
在這种情況下,大陸法輪功學員利用電視网向廣大民眾講清真相,此舉既是對“真善忍”真理的維護,也是對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維護——也就是對憲法的維護。中華歷史將記住他們的一次次無私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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