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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訊】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劉涌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22名被告人公開宣判﹐劉涌﹑宋健飛以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該犯罪集團主要成員吳靜明﹑董鐵岩﹑李志國﹑張新民﹑馬新陽犯故意傷害罪﹐均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犯罪成員也分別被判有期徒刑﹐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的財產﹑犯罪工具被依法予以追繳﹑沒收。
新華社4月17日報道﹐沈陽劉涌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案受到廣泛關注。新華社“新華視點”曾經播發過《沈陽“黑道霸主”覆滅記》和《“黑道霸主”是如何“當”上人大代表的》兩篇報導。2001年8月﹐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劉涌等22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
法庭今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涌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萬元﹔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萬元。
被告人宋健飛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吳靜明﹑董鐵岩﹑李志國﹑張新民﹑馬新陽犯故意傷害罪﹐均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程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李凱﹑朴成文﹑艾義﹑馮春雨﹑孟祥龍﹑張建奇﹑劉凱峰﹑洪長寧﹑朱赤﹑劉軍﹑馬宗義﹑項培岳﹑房霆﹑王剛等也因犯故意傷害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竊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介紹﹐在此前進行的長達十餘天的庭審中﹐法庭查明﹐被告人劉涌自1995年以來﹐以沈陽嘉陽集團為依托﹐先後勾結被告人宋健飛﹑吳靜明﹑董鐵岩﹑李志國﹑程健﹑張健奇﹑劉凱峰﹑朱赤﹑劉軍等人為骨幹成員﹐組成基本固定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非法持有槍支和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聚斂錢財﹐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以商養黑﹐大肆進行欺行霸市﹑尋舋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猖狂進行非法經營﹑妨害公務﹑毀壞財物﹑行賄等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的犯罪活動。
一審法院認為﹐劉涌在該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中﹐參與和單獨作案32起﹐不僅作案時間長﹐而且手段殘忍﹐造成1人死亡﹑多人傷殘及巨額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劉涌直接組織﹑參與﹐實施了一系列犯罪活動﹐如非法霸佔沈陽市黃金商業區一購物中心﹐打砸中街大藥房﹑沈陽春天休閒廣場售貨檔口﹑沈陽市沈河區滾石迪廳﹐故意傷害個體業主王永學﹑沈陽盛京飯店總經理劉某﹑中國農業銀行遼寧省分行副行長范某﹑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區公安分局民警劉某﹐向沈陽市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沈陽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劉實﹑原副院長焦玫瑰行賄。劉涌在該犯罪集團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在該犯罪集團的一系列犯罪活動中﹐起組織﹑領導﹑指揮作用﹐系首要分子﹐應對該犯罪集團的全部罪行承擔責任。
法院同時對上述各被告人附帶民事賠償部份作出了相應判決。社會各界群眾數百人旁聽了今日的公開宣判。(//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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