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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3日訊】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縣漁權會漁業生產合作社弊案,往上追查,昨天約談農委會漁業署技正張智銘,檢方調查後發現,張智銘藉職務之便,與合作社經理蔡清泉等人勾串,向農委會詐領補助款一百八十多萬元,訊後今天凌晨聲請羈押獲准。
據中時電子報4月12日報導,台南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台南縣漁權會漁業生產合作社,經辦漁業署﹁虱目魚產銷失衡緊急除銷計劃﹂,運用補助款向漁民收購虱目魚,以減輕漁民損失,但只有極少數漁民領到補助款,其中有弊。
檢察官陳明進率領調查員兵分多路,前往台南縣漁權會合作社等三處地點搜索,拘提、約談二十多人到案,縣調站初訊後將合作社經理蔡清泉、文書郭雅郁移送台南地檢署複訊,其餘飭回。
經偵訊後,郭雅郁以五萬元交保候傳,蔡清泉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認為案情可能向上升高,而且可能是集體犯案,又拘提漁權會理事長陳仙勇、代理理事主席曾義明偵訊。訊後陳仙勇收押禁見,曾義明以五萬元交保。
檢調人員往上追查,昨天下午台南縣調查站約談農委會漁業署九職等技正張智銘,他負責漁產品運輸儲存業務指導,檢調人員發現,他與蔡清泉等人勾串,指導偽造不實地捕撈工資清冊,涉案情節重大。 張智銘否認涉案,但檢調人員表示,張智銘曾南下督導,所做地訪查記錄,與事實有很大出入,因此認定張智銘明知台南縣漁權會在資料上作手,卻知情不報,勾串的證據相當明確。 檢方表示,目前尚未查出張智銘有收到﹁好處﹂的證據,但圖利的罪證相當明確,因所犯為重罪,加上有串證之虞,檢察官陳明進昨天深夜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凌晨獲得裁示准予羈押禁見。
台南縣沿海虱目魚去年生產過剩,漁民血本無歸,漁權會生產合作社向漁業署申請補助,執行﹁虱目魚產銷失衡緊急除銷計劃﹂,以每公斤二元向漁民收購虱目魚,每人上限金額是八千元,補助款並用來貼補倉儲冷凍設備費用、運費、冰費、捕撈費及資金貸款等。
漁業署補助經費下來後,合作社內部卻假造名冊、以假帳核銷,真正拿到補助款的漁民寥寥無幾,因而引發民怨,而向地檢署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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