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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訊】醞釀年半的高官問責制昨正式出籠。消息人士指出,高官問責制將以「三司十一局」模式運行,高層架構由三級轉為二級,政務司司長失去「公務員之首」的地位,港英政府百年文官治港制度亦告終。本港學者及立法會議員均批評問責制新架構令特首董建華獨攬治港大權,並質疑政府趕在七月一日推行新制過於草率。
據太陽報4月12日報導﹐總理朱鎔基昨晚在海南島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香港推行高官問責制,不會影響公務員的穩定性。
百年文官制度告終
港府消息人士昨日指出,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構思大致訂為三司十一局,三司職稱不變,十一個政策局中,有五個政策局是合併原有的十個政策局而成,分別是經濟局與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局合併;房屋局與規劃地政局合併;環境食物局及衛生福利局合併;財經事務局與庫務局合併;運輸局與工務局合併;其他的闆育統籌局則一拆為二,闆育局獨立;人力資源則歸入工商局;民政事務局、政制事務局、保安局及公務員事務局則自成一局。
三名司長連同十一個政策局將成為問責制高官,局長的年薪是三百七十萬,律政司司長的年薪較局長高百分之三點五,達三百八十二萬;財政司司長又較律政司高百分之三點五,享三百九十六萬高薪,政務司司長年薪亦以此遞增至四百一十萬。行政長官的薪酬則不在問責制框架中。
消息人士稱,實行問責制後,司與局之間沒有從屬關係,十一個政策局局長需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政務司司長與財政司司長只是協調各局工作的高官。不過,政務司司長以後不再是「公務員之首」,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則須應由公務員擔任,使百年文官制度告終。
政府消息人士強調,政府有信心在七月一日前順利推行新制,不會以草案立法方式提交問責制框架,只會以相適應法例改變局長權力,立法程序毋須太長。他補充,擔任問責局長的官員,享有指定常任秘書長及相關官員的權力,也有權自外間聘請四名貼身人員進入政府,如秘書、新聞秘書、助理及司機等,政府開設十一個問責局長需向立法會額外申請四千二百多萬撥款。
每局兩長構架累贅
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闆授鄭宇碩表示,新政府架構由三層變為二層,政務司司長也失去公務員之首的地位,明顯有削權意味。他認同董建華在實行新制後獨攬治港大權。
但他說:「政府花四千多萬元重新開十一個位,每個局還有兩個局長(D8高官),根本不符精簡架構、減公共開支的原則,架構其實是愈來愈累贅,這到底叫問責還是『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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