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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訊】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昨(7)日在立法院指出,人民幣現在還是一種不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兩岸政策屬於高層次的問題當然是由陸委會決定,如果純粹由金融面考量,央行的立場是中共必須承諾可用美元換回人民幣,兩岸貨幣建立互換、清算機制後,才能開放台灣國內銀行辦理人民幣換匯業務。
據經濟日報三月八日報道,依照政府「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兩岸經貿政策調整執行計畫」,央行必須在本月底前,完成開放人民幣在台兌換業務可行性評估報告。彭淮南昨天的談話顯示,在大陸保證透過兌換和結算機制換回台灣持有的人民幣之前,央行評估暫時不宜開放人民幣在台兌換業務。
至於央行對台資到大陸成立銀行或銀行設大陸分行的態度,彭淮南強調,銀行赴大陸設分支機構是財政部主管業務,依大陸現行規定,銀行設辦事處後兩年可升格分行,分行成立三年後才能吸收人民幣存款,財政部目前已同意八家本國商銀設立大陸代表辦事處,各銀行負責人也多次前往大陸溝通。
彭淮南昨天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時,親民黨立委殷乃平於質詢時建議,政府可在金門設立境外金融營運中心,負責人民幣兌換業務。彭淮南則強調,是否開放人民幣兌換業務,應分兩層次來看,首先是涉及兩岸政策的部分,由於牽涉層次較高較廣,屬於陸委會職責,央行不方便發表意見。
第二層次則純粹由金融面考量,彭淮南認為,如果中共不同意以美元換回台灣我國銀行收到的人民幣,會形成用人民幣換新台幣,新台幣再換外匯(指美元)的情況,等於是用人民幣來換台灣的外匯,因此勢必要等到中共承諾人民幣可換美元,兩岸貨幣建立互換、清算機制後,才能降低銀行辦理人民幣換匯業務風險。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大陸地區發行的貨幣不得進出台灣地區,否則海關將予沒收,但民眾如自動向海關申報,可將人民幣暫留海關,等出境時再攜出;此外,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由財政部擬訂、修定辨法,報請行政院核定發布後,許可大陸地區發行券幣進出入台灣地區。
官員指出,目前國內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人民幣以外的外幣兌換業務,只要銀行本身可承受外幣部位風險,央行並不限定銀行提供兌換的外幣種類,人民幣則不在銀行被許可兌換的幣別之內。銀行業者表示,人民幣發行量較新台幣高出許多,如果未來大陸拒絕兌換台灣持有的人民幣,可能對台灣經濟金融產生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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