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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5日訊】董伯順利連任,梁愛詩被邀請留任律政司司長,這兩個中共的傀儡,都欠了中央一個人情,一個要還的人情。
李鵬及喬曉陽趁梁愛詩到京述職之便,公開對她施壓,說特區有義務、有責任去制訂、進行《基本法》二十三條有關顛覆叛國罪的立法,而且應該盡快制訂;喬說:「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的而且確,《基本法》二十三條清楚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行為;已經等了五年,董伯一直拖,不加施壓,他絕對會再拖五年,下任者有樣學樣,這條源於反革命罪的惡法立法工作,會不了了之。
猛然醒覺,原來大家要多謝董伯的弱勢政府,問題多多,困難處處,反而令中央不敢就這些敏感議題施加壓力。
民主派反應令人歎氣
要來的總要來,趁董伯挾百分之五十四的民望,百分之九十的選委提名,更趁港人被經濟問題折磨到全無戰意之時,的而且確是為二十三條惡法立法的最好時機。自二十年前中英開始為香港的前途談判開始,香港的民主派與新聞界順風順水地享受言論自由,坐而論道,過了九七還沒有大差別,這個言論自由的嚴冬考驗,是遲來了,但亦終於來了。
對於已經全無理想與鬥志的民主派,他們的反應只有令人歎氣,他們絕口不提將會怎樣做,大概也不知怎麼辦,更不敢表示準備抗爭的勇氣,有的就只發出能依賴外國人幫忙的哀鳴!
民主黨的涂謹申是說話最多的人,但他的說話態度絕無半點承擔危機之意。他說惡法令台灣人擔心,影響統一;台灣人才沒有他這樣天真。他又說最少有五六個國家的駐港領事每隔一兩個月便追問他事情有何發展,非常緊張云云。
筆者不敢說涂議員說謊,不過民主派玩信心牌並自以為很高明,已經十多年,涂議員只是條件反射地延續這一傳統。
事實是,外商絕不會因為香港失去言論自由而停止到港及大陸投資。西方媒介會高興地為香港失去言論自由而大做文章,止於此而已。這都在中共的估計之中,沒有甚麼大不了。
煽動罪可處無期徒刑
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及煽動顛覆國家這些罪名,對熟知中國法律的人並不新奇,這源於中共早期的反革命罪,現寫於《刑法》第一○五條,犯罪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中共的《刑法》無詳細的定議,但筆者手頭上有一本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刑法論》,在這本法學教材之中,據「學者」的意見:書寫、張貼、散發標語、傳單、撰寫、印發文章、刊物,以至利用電腦網絡發表言論,全部可以入煽動罪,不論書面或口頭,皆可以以言入罪,完全於法有據。
朋友問,惡法出現之後,筆者還會否像兩年前寫多篇同情台獨文章?筆者說會,還希望寫幾篇支持達賴喇嘛的文章,擔心倒是一點也沒有;因為不相信有哪個唯利是圖的傳媒財閥,夠膽發表我的文章;到時筆者會投到民主黨的黨報去,看看會有甚麼事情發生。(原載3月4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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