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派出所抓賭打死無辜村民 凶手至今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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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訊】“讓他跑也跑不了几步。”曾曉東說。

王楚綿脫离他們之手后,站起來就擇路而逃。看著他踉蹌的步伐,几個村民赶緊跟上。然而,果如曾曉東所言,王沒跑出100米遠就倒在地上。

這是2001年黃曆新年期間發生在粵東海丰縣的一起人命慘案。

中國青年報3月29日報道,2001年12月30日,慘案發生地海丰縣赤坑鎮社美村的20多名目擊者向記者講述了事件的經過。

2001年1月28日晚上8時許,在村里開電器維修店的王楚綿放下手中的活儿出門找孩子回家吃飯,在村頭碰上鎮派出所副所長蔡泗豪、民警余炳海及雇用人員曾曉東在抓賭。混亂中,曾曉東以為王也是參賭人員,遂將其抓住并戴上手銬。王一邊申辯一邊反抗。曾曉東見王反抗,即用力反轉王的手臂勒其脖子,并用隨身攜帶的電警棍猛擊王的頭部及肋下部(現場見證人:鄭炳芳、王偉鎮、王偉鋒、劉美極、韓月金、黃炳桂等)。見王繼續反抗,蔡泗豪、余炳海兩人遂上前幫忙,一起把王拖至一水井旁并將其壓在井邊的矮牆上暴打。見到父親被打的慘狀,站在旁邊惊呆了的孩子也哭著苦苦哀求:“不要打我爸爸”見此情景,初時敢怒不敢言的村民群情激昂,欲上前解救,3人見勢不妙,才丟下痛苦呻吟的王楚綿慌忙逃跑。离開時曾曉東還丟下一句話:“讓他跑也跑不了几步。”(現場見證人:王茂華、王利綿、黃炳桂、賴招蘭、韓月金、鄭炳芳、馬學昌、王偉鎮、王偉鋒等)。

王楚綿沒跑出100米遠就倒在地上

但是,鑒定書的結論卻這樣寫著:“王楚綿在應激狀態下,因冠心病發作死亡。排除机械性外傷致死的可能性。”

同年7月16日,海丰縣檢察院根据該院的調查和法醫學鑒定結論,作出書面答复:“調查中沒有發現蔡泗豪、余炳海、曾曉東等3人有濫用職權等犯罪行為”,“根据有關規定,(對控告)不予立案”,該3人只是“在執法活動中未穿制服,未出示證件,行為粗魯,使用警械不慎,不講究方式,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建議公安局對相關人員作處理”。

但是,海丰縣公安局對3名肇事派出所人員的“處分”是:蔡泗豪被調往該縣另一派出所任副所長,余、曾兩人至今仍然在赤坑派出所執行警務。

事情發生至今已整整1年,死者家屬沒有任何精神和物質上的安撫,而且他們到處奔波卻投訴無門。村里人告訴記者,由于失去了家庭支柱,死者遺妻及6個嗷嗷待哺孩子的溫飽完全靠鄰里接濟,几個上學的孩子已經失學。

海丰縣方面對此案的處理結果引起了家屬及數千村民的強烈憤慨,836名村民群眾簽名并按手印向縣、市、省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控訴。但記者在海丰縣采訪時,接触過的縣委有關人員均告訴記者,“此案早已處理完畢”。

2001年12月31日,海丰縣檢察院法紀組負責調查此案的陳偉文、林細貴對記者說,目前的處理是客觀、公正的,并說沒有向家屬公布調查報告,是因為“涉及到保密問題”。因為同樣的原因,調查報告也不能向記者公開。

法紀組組長陳偉文說,當初他也覺得有蹊蹺,于是問過經辦法醫,法醫“同樣頗為疑惑”地說:“也是,警察又沒有打他,哪來的外傷呢?是否在事發的前几天摔傷過?”

記者欲到海丰縣公安局采訪,但遭到拒絕,說“檢察院對此案已有結論”。

据了解,本案已引起廣東省人大的關注,并向有關職能部門詢問了解有關情況。(//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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