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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5日訊】“爸爸時常用煙蒂燙我的大腿,媽媽更坏,竟用火燒紅的菜刀燙我的屁股。求求你們救救我,千万不要送我回家,不然他們會殺了我的”。3月21日,在溫州市甌海婁橋派出所潘橋警務區,一位9歲的小女孩小丹(化名)向民警哭訴自己遭受親生父母虐待的悲慘經歷。
据人民网3月24日報道,林春微女士到潘橋老竹村走親戚,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從家里逃出的小丹。林女士說:“當時小丹一見到我就抱住我的腿,哭喊著叫我救救她”。經詢問,原來小丹是附近陳庄村的農家小孩,今年才9歲,在該村一小學里上學前班,由于受不了父母親的虐待,便跑到老竹村親戚家“避難”,這种情況每個月都有一二次。看到遍体鱗傷的小丹,林女士不忍心再讓她受苦,于是就帶她回家。當天晚上,林女士買了一些藥膏給小丹治療臀部的傷口。第二天,林女士又將小女孩帶到婁橋派出所潘橋警務區報警。
“阿姨,我不想回家,求求您帶我走吧!”
“阿姨,我好害怕,讓爸媽知道了會打死我的。”
在婁橋派出所潘橋警務區,筆者看到小丹身体上到處是傷疤,尤其在她的大腿上,几乎沒有一處完好的肌膚,滿眼都是擰傷、燙傷的痕跡,更讓人触目的是她的臀部被燙傷后,已開始化膿了,褲子都粘在了傷口上。
小丹的兩腿上密密麻麻的傷疤是她爸爸用香煙頭給燙的。
小丹左腿上的這塊已化膿的傷口是她媽媽用燒紅的菜刀給烙的。
淚流滿面的小丹告訴筆者,每當爸爸媽媽吵架時,便要拿她出气,爸爸時常用煙蒂燙她的大腿,而媽媽有時用針頭扎她的臉。小丹說:“前几天,他們吵完架后,媽媽就將我手腳捆綁起來,用抹布塞住我的嘴,再把用火燒紅地菜刀放到我的屁股上燙,無論我怎么求饒,媽媽還不放過我”。听到小丹的哭訴,所有在場的人們無不為之動容,紛紛憤怒地說:“虎毒不食子,父母對親生的孩子如此殘忍,簡直沒有一點人性。”除此之外,小丹還經常被父母摑耳光、擰大腿,有時候還被關到棚屋里,不給她吃飯。
9歲本是備受父母親寵愛的年齡,而小丹的父母卻對自己親生孩子這般殘忍,對小丹的心理創傷是沉重的。婁橋派出所潘橋警務區警長說,小丹父母的行為是一种嚴重虐待儿童的行為,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將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明天該咋辦?小丹一臉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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