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讓我恐懼的報道

周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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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tvsmo.com)
【大紀元3月1日訊】最近看到一篇報道,題目叫《迷信活動烏煙瘴气依舊,中國人遠沒有告別迷信》。報道指出在新年期間,在民間出現了一些烏煙瘴气的迷信現象,如有很多年輕人都搶在年前結婚,因為按照習俗的說法,馬年是“寡婦年”,人們也把這一年說成是“無春年”, 据說不會給新婚夫婦帶來好兆頭。如年初二電腦看手相和電腦測姓名非常紅火。如新年上班,一些單位領導還給職工人發紅包,美其名為“開門紅”。這些就是被記者稱為烏煙瘴气的迷信活動現象,并被寫成報道發表在媒體上。

在這篇報道的結束處,記者亮出了自己的觀點:在現今中國社會中,不僅散發著霉味的陳規陋習遠沒有被徹底破除,而且“新瓶裝舊酒”的新迷信還在滋生,破除封建迷信仍然是艱巨的、耗時費力的斗爭。

如果說這篇報道讓我感到非常恐懼的話,而讓我恐懼到極點的還是那最后兩個字。我想這人好好的活著,也是借著太平盛世的光,有了一份比較好的心情,所以在結婚的時候,可以翻翻祖先傳下來的黃歷,選一個自己認為吉祥的時辰結婚,圖個心里高興。過年了,到處玩玩,到電腦上去看個手相,測個姓名,也是圖個新鮮快活,至于在新年上班,領導給職工發個紅包,討個“開門紅”的口彩,也是圖個人情味。這樣歡歡喜喜的過年場面,為什么要進行艱巨的、耗時費力的斗爭呢?難道他們在危害社會嗎?在触犯法律嗎?難道他們連這點做人的自由,也要受到任意的干涉与剝奪嗎?

我想不通那個記者為什么如此喜歡斗爭。說起來大家也都是中國人,也算是同胞兄弟,只是人家的行為上,或者說觀點上,与他有所不同,所以他就看不順眼,就要運用自己擁有的發稿權利,通過媒體發出要斗爭的威脅,而那些被他稱為搞迷信的民眾,既沒有發稿的權利,也找不到一家媒體來發出他們的反駁与辯護,看來就只能無聲無息地挨斗了。

我也是一個比較迷信的人,比如說我做事就喜歡翻黃歷,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老祖宗留下來的寶貴遺產,我得忠實地繼承著,黃歷上說哪些事适合做,哪些事不适合做,我雖然不是完全听從,但至少也要作個參考。如果我結婚,那我是一定要選黃歷上指出的吉祥時辰的。有時候我也喜歡用電腦看看手相,測測名字,當然在新年上班,我最盼望的還是領導的紅包,那是能夠讓我心花怒放的好東西,可以讓我更加勤奮地為單位效力。我敢斷定和我有著類似想法的民眾是非常多的。我想你要斗就斗吧,再怎么斗,你也休想把我腦子里的這點想法斗掉。

按照那個記者報道中的觀念,与那些烏煙瘴气相反的現象,就是代表先進文明的,就是可喜的,所以也要提倡的,比如大年初一去獻血,或者去剃頭什么的,我覺得這也沒錯,雖然我并不認為那就肯定代表先進文明。我就想一個問題,這人民不是國家的主人嗎?不是早就站起來了嗎?為什么在過年的時候做一點自己高興的事情,也沒有多少危害性,也沒犯什么法,為什么還要受到干涉呢?為什么還要受到斗爭的威脅呢?

我想可能是那個記者缺乏平等心。他在用自己的觀點,干涉別人的行為。照例說這也是他的自由,或者說是他的職責,問題是他的干涉不是站在一個公平的基礎上的。因為他擁有媒體的支持,而那些被他干涉的人卻沒有。如果這個記者沒有媒體的支持,就憑他個人的力量,比如人家在年前結婚,他去阻止,說先別結婚,過了年結婚也一樣。或者人家在用電腦看手相測名字,他去讓人家停下來,說這是迷信。或者說人家新年上班在發紅包,他去沒收,說這是沒道理的。這就很公平,但是他敢去做嗎?

這篇報道讓我產生兩個疑問:究竟是中國人應該盡早告別迷信重要?還是中國人應該盡早結束与自己的同胞那种上綱上線的斗爭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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