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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訊】中國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一對兩名藏族人作出死刑判決。洛讓鄧珠和阿安扎西兩人,在甘孜中級法院的一審判決中,以爆炸罪和分裂國家罪,分別判處兩人死刑和死緩。
據自由亞洲電臺12月5日報道﹐關注西藏的人權組織指責,甘孜的法庭對兩個人作出的是虛假的指控,并稱阿安扎西在法庭上堅持自己無罪,并高呼達賴喇嘛万歲等口號。
甘孜州中級法院認定,今年四月份年發生在四川成都市天府廣場一起造成多人受傷的爆炸案,和發生在康定的,造成一人死亡和一人重傷的爆炸案,為被告二人分別做案。控方稱,在上述兩個爆炸案的現場都發現了煽動分裂國家的傳單。(//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