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5日訊】(法新社北京電)據中國新聞社報導,四川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和執行造成一人喪生和四人受傷的三起爆炸案罪名將兩名西藏人判處死刑。報導說,兩名西藏男子分別是洛讓鄧珠和阿安扎西,他倆於今年四月三日在中國西南部的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廣場東南側引爆一枚炸彈,造成三人受傷。
報導說,在此之前,洛讓鄧珠和阿安扎西在四川西北部的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縣和理塘縣引爆炸彈,造成一人喪生和另一人受傷。爆炸案造成的損失估計約人民幣一百萬元(十二萬美元),此外兩人亦散發傳單。他倆於十二月二日遭四川法院判處死刑,其中阿安扎西獲緩期兩年執行死刑。
甘孜藏族自治州原本隸屬西藏傳統上稱為康區的一部分,中國將其併入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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