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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訊】12月3日﹐負責審理Sun公司起訴微軟反壟斷案件的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弗雷德裡克表示﹐要求微軟公司在其Windows操作系統中使用Sun公司的Java軟件可能是一個可取的制裁措施。
ZDNet China12月4日報導,在聽證會的開始階段﹐弗雷德裡克對雙方都提出了一些尖銳的問題﹐但它更贊成讓Sun公司的Java軟件沒有“因微軟公司違犯反壟斷法造成的市場失真”的情況下參與市場競爭。
在去年推出Windows XP時﹐微軟公司沒有在其中包含Sun公司的Java軟件。但它後來改變了自己的策略﹐要在Windows XP的升級軟件中支持Java﹐但需要等到2004年以後。
弗雷德裡克還在審理其他的針對微軟公司的反壟斷案。除了消費者提出的群體訴訟外﹐美國在線時代華納公司旗下的網景﹑Be公司﹑Burst.com也以違犯反壟斷法起訴了微軟公司。
在上訴法院去年6月份裁決微軟公司觸犯了反壟斷法後﹐Sun公司在今年3月份起訴了微軟公司。上訴法院裁決﹐微軟公司推出了“受污染的”Java實現﹐保護其Windows操作系統的壟斷地位。
弗雷德裡克質問微軟公司﹐他為什麼不應當批准Sun公司提出的必須在Windows中支持Java的請求﹐並指出﹐這是一個“可取的”制裁措施。
大衛表示﹐Sun公司要求“免費地利用”Windows﹐因為它不願意完成向計算機用戶發行Java所需要的艱苦的工作。他指出﹐反壟斷法並沒有說一個競爭對手可以“免費地利用”另一個競爭對手的資源。
弗雷德裡克還質詢Sun公司說﹐如果Java是一種比微軟公司的.Net服務更好的產品﹐為什麼還需要通過Windows發行Java。Sun公司的律師戴表示﹐由於微軟公司謀略用其.Net排擠Java﹐因此強迫將Java作為Windows的一部份進行發行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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