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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1日訊】 據中央社台北二十日報導,台灣內政部長余政憲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為適度解決居留海外國民僑居身分取得,並加強培育及引進科技人才,內政部已於本月十二日修正十五歲前出境男子辦理僑居身分加簽規定。
他說,凡是年滿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國男子,若接近役齡於十六歲之年一月一日至十八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返國,每年累計未超過二個月者,於符合僑居身分加簽資格時,得向外交部領務局或駐外館處申請逕為註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並為僑居身分加簽。另外為有效管理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僑民役男服役事項,內政部也已修正僑民服役辦法,明訂有雙重國籍僑民,即使持外國護照入境在台居住滿一年,仍應徵服兵役;其在台居住滿一年計算方式包括連續居住滿一年;或中華民國七十三年次以前出生的役齡男子,以居住逾四個月達三次者為準;或中華民國七十四年次以後出生的役齡男子,以曾有二年,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累積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為準;以導正部分國人以取得僑居身分免服兵役的錯誤及投機觀念。(//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