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元專欄】茉莉:王力雄等人的建議呼籲“程序公正”

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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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8日訊】由王力雄先生執筆的《關於阿安紮西、洛讓鄧珠死刑案上訴審理的建議書---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國內二十幾位知識份子連署,海內外一百多位漢族、藏族朋友簽名支持,還有七十多位朋友用“送給王力雄的一句話”的形式,表達他們的看法和建議。目前,簽名和表達看法的人數還在繼續增加。(聯繫茉莉:moli1989hotmail.com)

王力雄等人的建議書深爲有識之士稱讚,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儘管對阿安紮西本人深具好感,不相信這位藏族活佛會犯下當局指控的可怕罪名,但王力雄等人只是例舉具體事實,只是敦促當局嚴格依照司法程式列事,對案件性質並不輕易下結論。這即是說,王力雄等人是在呼籲司法公正中的“程序公正”。

培根曾說:一次不公的審判比十次犯罪爲禍尤烈,因爲犯罪不過是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審判則把水源污染了。因此,國內外法律專家都認爲,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嶺。根據他們的研究,程式公正的一般原則是:

(1)法官中立原則。法官與當事人保持同等的司法距離,對案件保持超然的態度,成爲訴訟當事人之間中立的裁判者。(2)當事人平等原則。當事人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法院平等地保護訴訟當事人行使權利。(3)當事人參與原則。具體說來,當事人在審判程式中,應當具有參與並影響裁判形成的權利,在裁判形成之前,享有能夠及時、準確地提出訴訟資料、陳述意見或進行辯論的權利。(4)審判公開原則。它是指法院對案件的審判活動應當依法向當事人和社會公衆公開。除法律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外,應當允許公衆旁聽和新聞記者採訪報道,包括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宣判等。

只有保證上述原則,即程序正義得以保證,才能通過程式獲得合理的判決,法律的實體內容才能夠得到實現。所以,王力雄等人從程序公正出發,呼籲中國司法機關:1、由獨立民間人士爲阿安紮西和洛讓鄧珠二人聘請四川省以外的獨立律師爲二人進行辯護;2、允許國內外媒體充分採訪案件的上訴審理過程,以及參與審理的有關部門和人員;3、邀請海外藏人的代表現場觀察上訴審理的整個過程。

這三點建議,是符合國際公認的法律原則的,也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的。在已經簽署了聯合國人權公約的中國,儘管司法腐敗,冤案遍地,但仍然有不少法律專家在促進司法公正,努力建設一個法治國家。在中國,官方明文規定由人大負責立法,司法部門獨立辦案,更多的新法律正在出臺。王力雄等人的建議,是在促進中國法制走向現代化。

在西方民主國家,程序正義的觀念已深入民心。司法機關只要實現程式正義,即使實體是不公正的,人們也願意接受不公正的結果。例如美國的辛普森案,儘管相當多的美國民衆認爲辛普森有罪,但當陪審團裁定辛普森無罪,民衆還是冷靜地接受了這一判決結果,因爲這是司法機構通過正當法律程式得到的判決結果,美國人認爲已經實現了程序的正義。

如果中共當局在阿安紮西一案上,繼續拒絕實現程序公正,那麽,即使他們的最後判決在實體上是正確的,海內外凡是有基本法律常識的人,都會拒絕接受,世人對中國當局的“法治”,將不再抱半點希望。這一點,請我們祖國的党和政府三思。

0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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