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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9日訊】據自由時報11月9日報道﹐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八日通過美國所提出的伊拉克問題決議案,未來伊拉克面臨有關銷毀境內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時限包括:
★十一月十五日:伊拉克必須接受聯合國新決議中的條件並承諾遵守決議內容。
★十一月十五至十八日:聯合國武檢主管布利克斯與巴拉戴將率領二十多名技術人員前往巴格達,為武檢人員建立通訊、運輸、辦公室及實驗室等後勤設施。
★十一月二十五日:十多名武檢先遣小組成員抵達伊拉克替未來的武檢工作預作準備,並對某些地點展開突擊檢查。
★十二月八日:伊拉克必須就其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發展計畫,以及可被用於軍事用途的民用設施,向安理會提出「完整且正確」的申報。
★十二月二十三日:武檢人員此時必須重新展開武檢工作,大約有八十至一百名武檢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應已抵達伊拉克。
★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武檢人員向安理會提出伊拉克武檢任務報告的最後期限,安理會將在接到報告後立即開會討論伊拉克情勢,以決定是否必須採取行動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
決議案中也規定,武檢人員在伊拉克境內可以無條件且無限制地前往任何地點進行調查,包括伊拉克總統海珊的宮殿在內。武檢人員還可「任意」詢問伊拉克科學家和官員,並可將其家屬送出伊國以接受詢問。
武檢人員也可將某可疑地點列為禁區,伊拉克必須暫停在此地區的陸空交通。
此外,決議案中也宣稱伊拉克過去和現在一直「實質違反了」聯合國決議中所規定的義務,但現已獲得銷毀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最後機會。決議中並強調安理會屢次警告伊拉克,假如伊拉克繼續違反其義務,就將面臨「嚴重後果」。
假如伊拉克在向安理會提出的申報中作出「不實聲明和避重就輕」,或未能充分配合決議執行,就形同「進一步實質違反」其義務,武檢人員將立即向安理會報告並進行評估。(//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