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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訊】10月30日,新華社引述大陸國台辦某發言人的話,聲稱鑫諾衛星再遭“非法”電視信號攻擊,并責令台灣當局查詢所謂的“非法電視信號源”,以借此再次迫害法輪功。
如今政治帽子似乎已經不合時宜了,那么就搬出法律來。反正,中國的法律在獨裁者的手里,不過是玩于掌股之間“懲治”民眾的工具。想必,大陸國台辦的這位發言人可能曾經過文革的“洗禮”,不但“棍子”掄得高,“帽子”也是張口即來,竟把“非法”這頂大帽子扣到了電視信號身上。可究竟那些“非法”電視信號到底帶著哪些信息,新華社閉口不談。
据苹果日報9月11日的報道,衛星插播內容是“江澤民賣國”。報導說,天津教育電視台9月11日出現「絕密消息:江澤民和俄羅斯簽定條約,出賣了相當于一百個台灣的土地」,副題為「新聞自由是天賦人權」,背景是綠色群山中的長城,歷時約五分鐘。
難怪有人坐立不安了,連電視信號也被扣上“非法”的帽子。這樣的信息應該說与中國人民有很大關系,可是為什么中國人民不許知道呢?這樣的信息在中國何時才能“合法”播出呢?而且,究竟有哪些法律根据說這些節目必須由法輪功人士承擔責任呢?
說到電視和“非法”,筆者想起了那個電視錄像。錄像中的全過程紀錄的可不能僅僅用“非法”來形容,因為它真實的記載著從蓄意殺人到栽贓陷害的全過程,記錄著獨裁者玩火自焚的愚蠢与殘暴。無數善良同胞已經看到:角落中,一個穿軍大衣的人慢慢放下揚起的手臂,几乎在同一時間,一名婦女被飛到頭上的條狀重物擊倒,重物彈起。另一軍人模樣的人將重物接住揣在口袋中。這就是2000年1月,中央電視台放映的《焦點訪談》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放慢鏡頭之后,呈現在觀眾眼前的一幕幕的真實畫面。正所謂“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在炮制的一個個謊言、一個個偽劇一個個被揭穿之時,新華社,少數當權者還在一意孤行上演丑劇,蒙蔽不明真相的人,煽動仇恨。這樣做的最終結果只能使自己走上不歸路。
其實,如果我們能夠冷靜思考与分辨,就不難發現,這個“非法”之源究竟在哪里。
(轉自11月4日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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