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指北城事件行為人應構成業務過失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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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訊】台北縣土城市北城婦幼醫院今天發生護士用錯疫苗,導致嬰兒致死或受傷案,法界人士表示,依刑法規定,行為人應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等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家屬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據中央社11月29日報導,法界人士表示,依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有過失致人於死情形時,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至於,如從事業務之人,被認定是業務上過失傷害人時,依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但如是致重傷時,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另外,民事責任方面,法界人士強調,受害家屬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不過,法界人士說,有關法條的適用,仍須視個案情形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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