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航約修訂 相互取得延遠亞洲特定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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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訊】中華民國與越南二十八日於越南河內完成中越航約修約諮商,並順利簽署瞭解備忘錄修訂航約,台灣的航空公司取得自越南河內/峴港延伸至亞洲特定航點的權利,越南的航空公司則可自台北延伸至韓國漢城。

據中央社11月29日報導,這次中越航約修約諮商是由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李仲榮率團,國內華航、長榮、遠東、立榮和華信等五家航空公司都派代表隨行;越南方面由越南民航局副局長范武獻率團,越南航空和太平洋航空代表也與會。

雙方同意,除現行航約規定的二家航空公司,得增加指定航空公司營運河內/峴港與台北/高雄間航線。

除現有航約規定的每週六千零一十個座位外,這次協議客運容量以城市別計算:台北/高雄至河內往返,每週可立即增加六百個座位,九十二年六月一日起可再增加八百個座位;台北/高雄至中越的峴港往返,可立即使用六百個座位,九十二年六月一日可再增加六百座位;台北/高雄至胡志明市往返,可自九十二年六月起增加二千座位,但須配合越方航空公司通知已完成台北延伸漢城的準備工作時才能使用。

在第五航權方面,台灣方面取得自河內/峴港延伸至亞洲指定航點的權利,越南則可自台北延伸到漢城,但只能使用航約中所訂台北/高雄往返胡志明市/河內剩餘的座位,且不得超過每週二千個座位。由峴港延遠至亞洲航點的第五航權不受上述限制。

民航局指出,這次中越修約為近年有較大突破的談判,尤其河內與峴港均可指定新航空公司營運,對促進雙方空運便利,刺激投資觀光,都有相當幫助。中越航線原有台灣的中華航空、長榮航空和越南的越南航空、太平洋航空等四家業者經營,除峴港尚未開航,其餘航線平均載客率都超過六成。以今年八月為例,台北往胡志明市載客率百分之七十三點三八,台北飛河內載客率百分之六十點六七,高雄飛胡志明市載客率百分之六十六點零八,屬於獲利良好的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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