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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訊】三、 樹立了一大批錯誤的敵人
江澤民把本與政治無關的法輪功修煉行為當作敵對行為,把本是良民、順民的法輪功修煉群眾當作政治對手,從而樹立了一大批錯誤的敵人。
1、法輪功的人數到底有多少。中國官方說有200多萬人,法輪功自己說有上億人。一些外國記者說,估計實際人數可能是介於兩者之間,大約有三、四千萬人。到底有多少人,恐怕永遠無法搞清楚。但有一件事實可以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的實際人數情況。據新華社內參在1999年8月的報導,北京市政府統計,全市法輪功修煉者人數有3.7萬多人。但2002年初同一內參的報導是,經過半年多的從新摸底排查,到2001年底,法輪功修煉者還有3.4萬多人。這一內部數字反映,要麼是1999年的數字嚴重縮水,要麼說明江澤民的三年鎮壓是勞而無功,作用甚微。
2、法輪功修煉者由什麼人構成。在中國國內,多數修煉者是一般農民和工人,普通幹部、黨員、公務員和知識分子,其中離退休人員、婦女和體弱多病者佔較大比例,另外還有少部分人是中高級幹部、公務員和知識分子。這些人中,既有社會底層人員,弱勢群體,也有社會中間階層人員,還有社會上層人員,強勢群體。在國外,有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在傳播法輪功。修煉者中以台港澳同胞和海外華僑華人居多,同時也有不少歐美白人。這些人多屬社會中等階層人員。
3、法輪功修煉者的性格特點。在修煉法輪功前,多數人都厚道善良,遵紀守法,循規蹈矩。修煉後,絕大多數人不僅身體健康狀況明顯好轉,而且心性普遍提高,日益放淡個人“名、利、情”,對社會陰暗面持冷靜、清醒、理解、寬容看法,對社會的不公、自己的不幸也抱忍讓、順其自然的態度。這是一群將個人心性修煉放在首位甚至唯一位置的人,他們不關心社會制度怎樣,不關心政治狀況怎樣,更不關心哪個人當黨的總書記和國家的主席,他們對社會、對國家、對政黨者、對最高當權個人都是日益更加“溫、良、恭、儉、讓”的人群。
4、法輪功修煉者怎麼就成了江澤民的敵人。法輪功修煉者生存和生活的主要甚至唯一宗旨和目標就是修煉法輪功,而這種修煉對國家對社會對政黨對他人都是無害的。但若有人禁止其修煉,甚至利用權力進行鎮壓,修煉者當然不會同意、接受,他們會提意見,甚至會抗議。但這種意見或抗議都只有一個要求,這就是允許修煉,並不涉及其它任何事情。4.25之前,法輪功與江澤民相安無事,因為這時江澤民沒有將其視為敵人。在全世界幾十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一直與各國政府、政黨和社會相安無事,也是因為各國沒有、也不會、更不允許將其視為敵人。7.20以來,在中國大陸,法輪功修煉者成了敵人,修煉行為成了敵對行為,法輪功公開提意見、上訪成了反動言論和反動行為,這不是法輪功真的與江澤民有什麼“對抗與敵對”,而是江澤民將其視為對抗與敵對,視為敵人。江澤民將幾百萬甚至幾千萬法輪功群眾錯誤地視為敵人,只要這種錯誤觀念不改變,法輪功的提意見、講真相和上訪等被江澤民視為“敵對”的行為就不會停止。法輪功是不是敵人,根本不在法輪功,而關鍵在江澤民的觀念,觀念一變,一切都變。這就像中國曆史上多次禁佛、滅佛一樣,並不是當時的佛教真正成為了皇帝的敵人,而是皇帝自己將佛教視為了敵人。後來的皇帝“轉變觀念”,不將佛教視為敵人,有的甚至將其視朋友,結果雙方相安無事,甚至友好相處。這期間,佛教還是佛教,佛教並沒有什麼變化,變化的是前後皇帝的觀念。這也像文革中許多人(在極左思想控制下)一度將穿西裝高跟鞋燙頭等當作資產階級不良作風表現一樣,後來人們的極左思想觀念一變,大家都覺得這樣的穿著打扮挺好,與資產階級作風毫不相干。
四、 背上了一個沉重而錯誤的包袱
基於錯誤的判斷、採用了錯誤的方法與手段、樹立了一大批錯誤的敵人,最後必然背上一個錯誤而沉重的包袱。從三年多來的情況看,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的確確使自己背上了一個十分沉重、十分尷尬、十分難受的包袱。
1、政治包袱。為了鎮壓法輪功,江澤民不顧黨內高層反對、中下層批評和一般群眾抱怨,背上了一個沉重的政治包袱。將法輪功視為敵人並進行無情鎮壓,黨內高層意見很不統一。除了江澤民等一兩個、兩三個人固執已見,黨內高層多數人並不同意這種做法。江澤民對此一直感到心理不是滋味。雖然經過2001年的中央工作會議迫使最高層人人表態支持繼續鎮壓法輪功,但江澤民深知這只是迫於權力壓力的政治服從,而非發自內心的政治認同。高層認識不統一,中下層幹部中的許多人是清楚的,更多的人有經驗性的直感。加之有自己的獨立判斷,因此,大家都採取兩面作法。在公開場合在口頭上要擁護江澤民,在私下場合要議論和批評江澤民,有的甚至有很大怨氣,因此,在具體執行上大都是適可而止。社會上的一般群眾對江澤民的作法更不贊同,特別是對報刊連篇累牘、電視反覆播放的有關法輪功的批判性消息人們普遍表示反感。
2、 經濟包袱。為了鎮壓法輪功,江澤民花費了並仍在繼續花費大量的人財物力,背上了一個沉重的經濟包袱。一是從上到下的610辦和人員的開支,需要專門的經費,而且必須保障充足。據北京財政局的內部材料,僅2001年前10個月,就撥款3200萬元用於“處法”工作。二是各級公安、安全、法院、檢察院和單位紀檢部門偵察、追堵、抓捕和處理法輪功事件和案件,需要專門的經費安排,而且必須保證供給。三是為防止對江澤民不利的有關法輪功的各種信息的傳播,特別是禁絕人們上法輪功網站,江澤民安排了大量專業人員進行專門技術攻關,以偵查和防堵,需要專門的經費,而且必須充足提供。四是為了宣傳鎮壓法輪功有理,江澤民撥出大量經費、組織眾多研究人員進行各類專題研究。並編寫大量的報告、文章和資料等宣傳品,從上到下向全國的每一個單位和居民區強制發放,各單位得自己花錢(單位公款)買這些價格不菲的政治宣傳品,不買還不行。一些單位的普通工作人員手上的這類宣傳書籍材料已經成堆。五是為了使眾多的法輪功修煉者“轉化”,全國從上到下辦了何止上萬個“強制轉化學習班”,這也得需要大量經費。一個人被辦一次學習班,其花費少則幾千、上萬元,多則幾萬元。北京財政局介紹,2001年6月海澱區再撥款360萬元用於辦轉化班。重慶財政局介紹,該市僅沙坪壩區財政2001年用處法工作的費用為202萬元。除財政拿錢外,有的是讓法輪功修煉者所在單位拿錢,一般是兼而有之,在農村,許多情況下是強迫法輪功修煉者自己付錢。江澤民花在鎮壓法輪功方面的錢,每年以數十億計。僅舉一例,據有關知情人士披露,為了防止中央電視台的節目被再次插入法輪功畫面,國家就花費了10多億元錢用來將衛星無線傳播改為光纜傳播。各個地方電視台及有線電視在這方面花的錢加總進來可能比中央電視台的花費還要高許多。
3、法律包袱。為了鎮壓法輪功,江澤民不惜破壞基本的法律規範與程序,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政治經濟強迫和人身自由限制,甚至任意拘留、抓捕,背上了一個沉重的法律包袱。江澤民不顧部門規章制定程序要求,強制公安部、民政部制定不符合法律的通知與禁令;不顧與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律的衝突,強制全國人大按其旨意制定專門的邪教法律,強制高法高檢按其旨意解釋這一法律;不顧國家基本的執法程序,強制行政執法和司法部門用內部的“特殊辦法”“特殊程序”拘留、抓捕、審判、關押和折磨法輪功修煉者。這一切,都是在冒破壞法律的風險。
4、治安包袱。為阻檔和防止法輪功群眾上訪和講清真相活動,江澤民動員了大量警力來時時和處處防範,背上了一個沉重的治安包袱。法輪功的上訪是江澤民最討厭最害怕的群眾上訪,法輪功的講清真相行為成了江澤民最擔心最要禁絕的“社會治安”行為。三年多來,防堵法輪功成了中國公安和武警日常工作中的最重要一項工作,為此花的精力超過任何其它的治安工作,但到頭來還是堵不勝堵,防不勝防,窮於應付。如據長春市公安局知情人士披露,為阻止法輪功再次介入有線電視,到今年6月末3個月時間內,全市出動了大量機關幹部並另外雇了800多人,進行24小時地看守電線桿,單這一項開支就花了100 多萬元。
5、機構包袱。為了鎮壓法輪功,江澤民成立了全國的系統性的專門機構──610辦公室,背上了一個沉重的行政機構包袱。為了研究如何鎮壓法輪功,1999年6月中央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由李嵐清、羅幹等人負責,其下還設立稱之為610辦公室的專職機構。610辦公室開始時是臨時機構,只有10多個人,定為副部級。上行下效,從省到市地縣也紛紛成立了這樣的臨時機構,均稱為610辦公室,相應地是副司局級、副縣處級、副科級。7.20鎮壓開始後,江澤民認識到法輪功問題是“長期的、複雜的和尖銳的”,需要加大力度和力量,於是將中央610辦定為常設機構,並升格為正部級,人員也成倍擴編。地方610辦也相應升格擴編。並且,在一些職工人數較多的單位,也建立了610辦或類似機構。據首都鋼鐵公司黨委介紹,首鋼總公司、子公司、廠礦三級共成立了154個610辦公室。目前,從上到下的610辦已經形成系統,機構數以萬計,人員眾多,專職兼職者不下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人,並且經費充分滿足,權力超乎尋常。在處理法輪功事務上,610完全是一個超級機構,除服從各級黨委外,其權力在一般政府部門和公檢法之上。如吉林市委給市610辦的職責規定是:具有指導和協調公、檢、法、司法、安全各部門偵查、抓捕、起訴、審判等處理法輪功工作的一切活動的權力。610機構,似政府行政機構而非行政機構,似黨的機構而非黨的機構,似公安機構而非公安機構,不倫不類,權力超常,職能錯位,行為詭密。人們諷刺性地稱610(防邪)辦為“邪辦”,稱中央610辦公室是“邪”(處理所謂邪教)的成了“正”(部級)的,國家宗教局是“正”(處理正統宗教)的反而是“副”(副部級)的。
6、外交包袱。為了鎮壓法輪功,中國政府在外交上時時解釋、處處表白,但作用甚微,甚至越解釋越讓人覺得肯定有問題,江澤民背上了一個沉重的外交包袱。西方國家對中國的人權指責,鎮壓法輪功行為成了主要對象;江澤民等中國領導人出訪,處處受到法輪功修煉者的示威和抗議;每一次有中國參加的重要國際會議,都有法輪功修煉者去講清真相;相當大部分國家和地區的中國大使館領事館,經常有法輪功修煉者靜座抗議。三年多來對付法輪功已經成為中國外交機構和人員日常工作中一項難幹、討厭幹但又不得不幹的重要任務,耗費了相當大精力。盡管如此,在外交上和國際輿論上,江澤民始終處於劣勢。
7、輿論包袱。為了鎮壓法輪功,中國動員了一切輿論工具鋪天蓋地、不厭其煩地批判、謾罵法輪功,但總體上作用有限,甚至適得其反,江澤民背上了一個沉重的輿論包袱。江澤民批判漫罵法功,其動用的輿論工具和手段規模之大,時間延續之長,使用的言辭之激烈,新聞內容之虛假,在中國曆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歷史上可能也是沒有的。對此,中國的許多群眾除了感到有些恐懼外,更多的人是抱怨和反感,大量的新聞工作者也深感不滿和厭煩,許多人認為這簡直就是對新聞的嘲諷和褻瀆。
8、道德包袱。為了鎮壓法輪功,江澤民強迫和唆使下面的人採取種種非正常、非法律、非人道、非理性的措施,江澤民背上了一個沉重的道德包袱。經過歷次政治運動、特別是文化大革命的人,都深知中國政治大批判和鎮壓的惡劣本質與最終的不良歷史結局,但迫於政治壓力和個人利益得失計較,又不得不或多或少地參與其中。但這種兩面性人格也使許多人產生道德負罪感。批判和鎮壓法輪功,從黨和政府的高層,到中下層各級幹部,從610專門人員到一般參與“處法”的人員,特別是從新聞機構人員到公安等執法機構人員,普遍地都不同程度地有這樣的道德負罪感。江澤民對此心知肚明,但政治是首要的,個人權力與面子是首要的,其它都次要的,即使是包袱,也要背著。政治權力就是一切,道德是可以不講的,這是所有專制者的做人準則。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就奉行了這一準則。
五、江澤民如何收場?
面對三年多來與法輪功的鬥爭,江澤民也時時在考慮到底該怎麼辦?到底該怎麼收場?江澤民可以有三種選擇:一是承認錯誤,放棄鎮壓;二是繼續鎮壓,頑固到底;三是改變策略,逐漸淡化。
第一種是最有勇氣的選擇,是老百姓最願看到的選擇,也是江澤民貫徹自己提出的“三個代表”理論的最有力的註腳。但這一選擇是不可能的,這是由中國曆來專制者的行為規律決定的。專制者從來都不會承認自己的任何重大行為是錯誤的,若承認錯誤,就意味著自己在政治上的失敗。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時並沒有想到會出現很糟糕的結局,但當他真正看到這種結局時,他也絕不願承認自己有任何錯誤,還繼續說文化大革命好得很。只有在新一代領導人上台,而且奉行較開明的政策時,才可能去糾正過去的錯誤。毛澤東文革之錯,要由鄧小平來糾正;鄧小平“六四”鎮壓之錯,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之錯,要由類似鄧小平的新一代領導人來糾正。
第二種選擇恐怕是唯一可能的選擇,這是江澤民一直在進行、今後仍會繼續進行的選擇。鎮壓不能真正成功,有損總書記的“大面子”,為了挽回“面子”,就要加大力度,採取更為嚴厲的手段和措施鎮壓,以求能夠最終成功。不管是否最終成功,但要堅持到底。堅持到自己下台,甚至直到“歸西”。但這種選擇,只會進一步加大江澤民在歷史上的罪惡和罵名。
第三種選擇可能是最“明智”的選擇。鄧小平在“六四”之後就作了這樣的選擇。既要說當時的鎮壓沒有錯,但又不對所謂的“動亂分子”進一步清查和懲處,後來再逐步淡化,不讓人們再提此事。鄧小平的這種做法,不僅保全了“面子”,而且在某種意義上講又撈回了一些“面子”,似乎給人們一種對“動亂分子”“心寬”和“仁慈”的感覺。至於最終如何評價“六四”,讓今後的歷史去決定。如果江澤民效法鄧小平,只能一方面堅持說打壓法輪功“符合”共產黨的唯物主義理論原則,繼續不允許法輪功公開存在;另一方面,逐步放鬆鎮壓,淡化內外輿論對法輪功的議論,對個人私下的法輪功修煉行為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對江澤民而言,這可能是既不損其當前的“面子”,又不繼續作大惡,可以減少政治與道德等種種包袱,逐步結束尷尬局面的“最佳”選擇。然而,法輪功不畏鎮壓,他們進行和平抗爭,一直爭取的就是能有一個公開、寬鬆、自由的修煉環境。只要一天不給予他們所要求的修煉環境,他們就一天不會停止抗爭。因此,這最後一種選擇──“花招”也絕不可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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