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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6日訊】入境處上周與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採取代號「越嶺行動」的聯合行動,拘捕七名疑犯,他們涉嫌申請特區護照後非法轉讓他人圖利,其中三名疑犯被控非法轉讓特區護照罪名,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重判入獄十二個月,兩個部門正調查幕後是否涉及有組織的犯罪集團。
檢260偽特區護照
據太陽報11月26日報導﹐三名被告分別是二十九歲的譚嘉強、四十一歲的林志江及周少江。案情透露,他們分別在今年七月至十月期間,先後在油麻地及荃灣入境處申請特區護照,然後以七百元至一千二百元將證件轉售他人;同案另有一名本港居民,被控非法轉讓特區護照及作出虛假陳述以誤導入境事務隊成員,他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日再提訊。
入境處調查科指揮官禤樹森昨日指出,特區政府至今共發出二百一十萬本特區護照,截至九月底共檢獲二百六十本偽造特區護照,入境處循護照持有人的背景深入調查後,揭發有人非法轉讓護照圖利,並被人用作非法用途。
調查科遂循案發地點展開監察,鎖定轉讓證件人士,本月二十一日聯同「O記」採取行動,調派六十一名入境處職員及四十一名警員,搜查全港二十九個單位,拘捕十一名年齡介乎二十七歲至八十三歲的涉案人士,其中七人涉及非法轉讓特區護照,另外四人則涉及違反逗留條件。
暫未發現涉黑社會
禤樹森透露疑犯多數是癮君子,欲透過轉讓特區護照來賺快錢,暫時未發現案件與黑社會或集團經營有關,而涉及非法轉讓特區護照的七人中,其中四人是證件持有人,一人屬持有人兼中間人,兩人擔任接頭人。禤樹森稱過往揭發的同類案件,轉讓護照的價錢約一千五百元,被告通常被判囚四至九個月,今次案件的判刑明顯較重。
由於非法轉售護照人士事後需要報失證件,禤樹森強調入境處會嚴查報失個案,首次報失人士可獲補發證件,但第二次報失證件人士,入境處會發出為期一年的短期證件,若該年內發現持證人無可疑,則會替其補續九年期限,否則會逐年發證,以遏止非法轉讓護照情況。(//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