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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直銷公司前署理財務女總監,四年前乘坐丈夫駕駛的私家車時,尾隨之的士司機疑因醉酒駕駛撞到她的座駕,她因而頸部受傷,受傷後她精神無法集中,以致失去月入近五萬元的高職,收入驟跌至六千五百元,她興訟向肇事的士司機及車主索償一千萬元,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肇事司機醉駕罪成
據太陽報10月8日報導﹐原告人郭瑞心,現年四十二歲,兩被告人分別是許林好及城市汽車有限公司,次被告將涉案的士租予首被告。
首被告早前已就該宗交通意外,在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醉酒駕駛兩項罪名,被判罰款。
事發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原告人丈夫駕駛一部凌志房車,停在上環永樂街與急庇利街的交界,原告坐在前座乘客位,許林好此時駕駛一部的士從後猛撼她的私家車,並將私家車推前,原告因而頸部受傷。
任財務總監遭辭退
郭指出,她原在特百惠直銷公司任職亞太區署理財務總監,月入約四萬八千元,她在九九年被公司辭退,稍後覓得一份月入二萬元的會計工作,惟上班十五日後,新公司指她工作表現未如理想將她辭退,她現時在一間花店任會計及收銀工作,收入僅得六千五百元。
原告又聲稱她與丈夫本來感情要好,惟在意外之後,原訴人因為要服藥導致情緒失控,經常無故發脾氣,與丈夫爭執,感情一度亮起紅燈,又無法做日常家務,需聘用工人代勞。(//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