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日訊】(法新社德州休士頓電)美國司法當局在官方掃蕩企業醜聞的最新階段行動中,依詐欺和洗錢罪名起訴前恩隆(Enron Corp.)公司財務長法斯托(Andrew Fastow)。
現年四十歲的法斯托戴著手銬由聯邦調查局幹員押赴休士頓法庭,面對指控他和其他幹部操縱恩隆會計帳目讓投資人誤以為恩隆深具投資價值,然後自炒高的股票中獲利等罪名。
自從負債數十億美元的美國跨國能源業巨擘恩隆公司於去年十二月破產以來,法斯托一直成為美國國會、司法部和証券交易委員會等單位的調查焦點。美國司法部已明確宣示,打擊企業詐欺和貪瀆絕不手軟。
美國司法部副部長同時也是總統企業詐欺專案小組負責人湯普森在華盛頓表示:﹁我們的策略是直截了當。我們志在將惡劣份子關進監牢和奪走他們的錢財。﹂
法斯托將面臨的刑事控訴包括証券詐欺、電匯詐欺、郵件詐欺、洗錢和涉及恩隆破產陰謀,以及旨在追回其股票交易獲利的民事訴訟。
法斯托可望於符合聯邦法院喻示的條件和繳交五百萬美元保証金後獲釋。法官訂定的保釋條件包括要求法斯托交出他所居住房舍以及其雙親居住住宅等房地產契據。
向休士頓法庭提出的起訴書指出,法斯托及其他幹部共謀設立名為﹁特別目的公司﹂的秘密公司來詐欺恩隆公司及其股東,隱匿債務並讓恩隆在表面上更能獲投資分析師和債信評等機構的青睞。
起訴書指出,法斯托及其他恩隆幹部利用前述夥伴關係操縱恩隆的財報和中飽私囊,讓恩隆蒙受損失。
法斯托並未提出抗辯,但他的辯護律師凱克發表聲明說:﹁如今他已正式被起訴,法斯托對能有機會澄清有關恩隆的事實真相表示歡迎。真相很簡單,恩隆聘請法斯托安排財報外籌措資金,恩隆的董事會、執行長和董事長交辦並讚揚他的工作表現,且其作為經過會計師和律師的審核和簽証。﹂
檢察官魏斯曼表示,審判將會迅速進行,詢及其他人是否會被起訴時,魏斯曼僅回答說,﹁我們尚未結束對恩隆案的調查工作﹂。
據魏斯曼表示,倘若法斯托被控的全部罪名皆成立,則他最高可被判處入獄一百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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