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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形容,《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有如「把刀已架在頭上」,但市民看清楚內容便不用過分恐慌。對於香港記者席揚曾報道國家的金融機密資料,又因不肯披露消息來源,在北京被裁定盜取及洩露國家機密,類似事件會否在香港出現,梁愛詩回應:「唔肯講消息來源就即係偷!」
據太陽報10月18日報導﹐梁愛詩昨日出席一個午餐會時指出,傳媒未經授權取得資料並報道,便屬非法披露:「唔肯講消息來源即係偷!偷本身就係不法行為。」梁愛詩再以美國已故總統尼克遜任內發生的水門醜聞去闡釋:「要靠(記者)自己判斷,去報道這事對公眾有沒有好處。這是會有風險記者認為是為了公眾利益,這不是對公眾有損害性,法庭也會考慮這點。」
引用水門事件闡釋
保安局署理常任秘書長湯顯明強調,內地與香港司法制度不同,香港傳媒倘沒有合理解釋披露機密,而內容「具損害性」及非法獲取,才會觸犯法例;美國水門醜聞中,執政黨本身已違法,傳媒披露是「好事多過壞事」。
不過,梁愛詩承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有如「把刀已在頭上」,呼籲市民要「睇清楚把刀係點」,但認為法例並不容易觸犯;她承認市民仍有憂慮,日後正式立法會小心地寫清楚。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回應說,記者不知會否犯法,已是對新聞自由的威脅。民主黨進行的電話調查又顯示,超過五成被訪者相信新法例會影響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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