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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8日訊】故意殺人﹑搶劫犯王許文﹐男﹐24歲﹐漢族﹐黑龍江省人﹐初中文化﹐農民。1996年6月至2001年11月間﹐王許文流竄到黑龍江省﹑山東省﹑天津市等地﹐殺人﹑搶劫至10人死亡﹐一人重傷﹐搶劫財務98538元﹐並縱火危害公共安全。今年被本市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天津青年報10月17日報道﹐在王許文生命最後的1小時裡﹐本報記者與24歲的王許文進行了對話﹐記錄下他最後的聲音。第一次作案18歲面前的王許文身着藍色西服﹐頭髮梳理得十分整齊。也許是最後的時刻將近﹐當記者開始提問時﹐王許文顯得極為平靜。在簡單的一問一答中﹐這個從1996年起﹐命案不斷的“殺人魔”開始講述自己的過去。
今年我25歲(虛歲)了。我第一次殺人是1996年﹐那時我18歲。當時殺人是為了泄恨﹐和他們有矛盾。當時我也挺害怕的。第二次殺人是在兩年以後﹐當時我在青島﹐想和老闆娘要10元路費﹐她不給。於是﹐我又萌生了殺人的念頭。到現在為止﹐我一共殺了10個人。
用殺人排解壓力
王許文今年才24歲﹐記者無法想象在這個年輕人應該為自己的未來奮力打拼的年紀裡﹐為什麼眼前的這個人選擇了殺人。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了最極端的手段。
我學業沒有完成﹐初中沒畢業﹐家裡當時比較窮﹐後來打工也沒有成勣﹐我覺得沒什麼出路。當我第二次殺人的時候﹐我心裡還是很害怕﹐和第一次感覺一樣。後來﹐我到了天津﹐我覺得別無選擇﹐當時我寧可去死﹐也不想再寄人籬下給人打工了。
每一次我都覺得很難﹐殺人之前我都有自殺的心理。我想我要是殺不了人﹐我就去死。對於這兩種選擇﹐還是選擇了殺人。但我每次都很自責﹐殺人之前就很自責。這些事大都是趕出來﹐做生意賠錢﹐當時壓力很大﹐就想起殺人。那時覺得出來殺人別無選擇﹐現在覺得什麼苦難都能過去﹐選擇極端的方法現在真是後悔。
殺人不是自己過錯
王許文低着頭﹐似乎被悲慘的命運追趕着﹐為自己無法重新來過﹑為自己沒有別人那樣的好運氣﹑為自己沒有一番坦途而後悔着。當記者問及他的家人時﹐流竄作案多年﹐一直用“張守孝”的假身份偽裝着自己的王許文又露對生的留念。
我家裡一共兄妹6人﹐我行5。我的父母還健在﹐我現在想他們﹐挺想的。父母非常疼愛我。父母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挺不容易的﹐我覺得走到這一步很慚愧。
我走到這一步﹐家庭也是客觀原因吧﹗如果家庭條件好﹐我當時學習成勣是很不錯的﹐也很喜歡上學。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
我曾經處過一個女朋友﹐但是後來分手了。對她……(沉思了10秒鐘)對她﹐我想說﹐自己珍重吧﹐沒什麼說的。
行兇後從來不看被害者
在王許文的心中﹐自己殺人是形勢所迫﹑是家庭貧困﹑是學業不好﹑是事不從願……但在他將凶器伸向他人的時候﹐從來沒有認清自己內心的軟弱和慾望。在王許文的頭腦裡﹐殺人早已成為一種習慣﹐每當受挫﹑不順利﹐他便習慣性地拿起凶器。
我有一種殺人的心情﹐人絕望的時候最容易產生這種心情。絕望是因為沒有人能夠包容我﹐哪怕出現過一個這樣的人﹐我也不會感到人生這麼痛苦。
為擺脫困境﹐我也想過其他的方法﹐覺得想來想去還是……以前﹐做過很多工作﹐做過廚師﹐干過發廊。2000年我來到天津﹐在北辰區呆了一段時間。當時﹐我手頭很緊﹐之前我就已經了解到李某和肖某家裡很有錢﹐於是就去了。我總是做人不甘心﹐才走向了極端道路。
說實話﹐我很後悔的。如果我不出這些事情﹐通過我的努力也會有個精彩的人生。可是現在說起也沒什麼意義了。我每次作案後﹐從來不看他們。每次我作案很快﹐也就一﹑兩分鐘﹐而且大部份都是晚上。其實我也不是不敢看﹐我覺得也挺慘的。是不忍心看吧。
警告老闆搞清打工者身份
或許是未曾泯滅的人性﹐或許是“人知將死﹐其言也善”﹐王許文反復使用着“後悔”﹑“遺憾”之類的字眼﹐但他還是沒有責怪自己﹐也許正是這種逃避的心理﹐令他在這條不歸路上越走越遠。
我有兩次殺人都是和老闆發生糾紛之後。我想對老闆說﹐首先﹐用工的老闆們能夠體諒我們這些打工者的處境和心情﹐平易近人的話﹐我想類似我這種事情會少一些。因為他們不具備殺人的心理﹐就不會導致過激的舉動。另外﹐老闆要對這些打工者的身份以及各方面的資料背景搞清楚一點﹐就會少一些麻煩。
至於那些被我殺死的人﹐我對於他們的死﹐覺得很遺憾。對他們的家屬﹐我表示歉意﹐他們是真正的受害人。
我是因為年輕才會做這些事情的。現在的年輕人首先應該建立一種自信心﹐對自己和對社會都要有。人總會遇到挫折﹐只要有自信﹐再苦再難的事情都會過去﹐不要因為一時的挫折﹐而選擇極端的道路。
這個結果“我挺高興”
在王許文看來﹐被殺的老闆還是可恨的﹐而其家屬才是值得道歉的對象。“需要自信”的言語更像是一個空殼﹐顯得蒼白而無奈。
我覺得﹐還是做人不成熟﹐如果到現在這個歲數﹐我相信自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我沒有什麼放不下的事情了﹐這一步早就想到了。其實﹐我挺高興的﹐不管怎麼樣﹐人生總算有了個結果﹐不至於再漂泊不定了。在看守所的這些日子﹐我一直在反思﹐反思我怎麼會走上這條路的。其實想起來﹐主要還是做人太不成熟﹐好些事如果在現在就不會發生。
對於自己﹐我覺得做人很慚愧。今天法院給我這種結果﹐我也挺高興的。因為這些年在外漂﹐經歷的事情太多了﹐道路比較坎坷。這些年﹐我每天都非常着急上火﹐我的人生已經很痛苦。到現在這種結果﹐對自己﹑對受害人和他們的家屬都是個交代。
殺人之前經過深思熟慮
行刑的時間快到了﹐對生﹐王許文已經全無了希望﹐回答的聲音也愈發地小了。
其實﹐每次殺人之前我都會猶豫很多天﹐最後才做。每次都不是一時性起﹐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可是我每次都很害怕。當時那種情況下﹐我確實覺得想不出別的辦法﹐打工我不想再做了﹐因為總和老闆發生矛盾﹐一髮生矛盾就會有殺人的心理。反正都要殺人﹐結果是一樣的。
我身邊的朋友沒有人知道我的事情。我沒和別人說過﹐因為我覺得走這條路早晚有這個結果﹐我也不想牽連別人﹐所以我從來沒和任何人提起過。
對於我的朋友﹐我想說他們都很年輕﹐我覺得人生的路還很長﹐應該走好﹐自珍自愛吧。
■新聞背景
殺人狂魔刀下魂
“殺人魔落網”一案﹐經市第一中級法院審理後﹐日前作出一審判決。流竄三省市﹐作案6起﹑殺害10人﹐致1人重傷的東北殺人狂王許文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放火罪﹐四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王許文□化名王須文﹑李家奇﹑張連豐﹑張守孝□﹐男﹐24歲﹐漢族﹐初中文化﹐1978年生人﹐農民﹐黑龍江哈爾濱市通河縣人。
1996年6月﹐王許文在哈爾濱市南崗區一個叫“長樂小吃部”的地方打工﹐因與老闆發生糾葛﹐遭到痛打。1996年6月28日晚﹐王須文提着菜刀將睡夢中的老闆和老闆娘殺死後外逃。
1998年5月底﹐王許文到了青島﹐當他向老闆娘要10塊錢路費遭到拒絕時﹐又一次萌生了殺人的念頭。6月4日晚﹐王須文將熟睡的老闆夫婦及其女兒﹑姪女殺死﹐搶走現金400元。
1998年7月﹐王許文到了山東濟南當上了包餃子的夥計。因與老闆再次發生衝突﹐1998年7月10日凌晨4時許﹐王許文再次殘忍地將該店老闆﹑老闆娘殺害﹐搶走現金3000余元﹐又從鐵皮櫃內搶走現金5萬余元和手機﹑戒指等物品。
2000年9月16日凌晨﹐王許文攜帶凶器﹐潛入北辰區青光鎮李某和其妻齊某的臥室內﹐殺死李某﹐搶得人民幣19000余元及價值2萬余元的金手鐲﹑金戒指等物﹐逃離現場。
王許文聽說北辰區肖某家富有﹐便於2001年9月1日凌晨﹐翻牆入室潛入肖某的岳父霍某的臥室內﹐持斧頭﹑尖刀行兇﹐致使霍某失血性休克和顱腦損傷死亡﹐搶得人民幣400元。
2001年11月27日下午2時左右﹐被告人王許文在河北區五馬路一髮屋內﹐因故與被害人劉某發生毆斗﹐抄起切菜用的尖刀朝劉某左肋部猛捅一刀﹐致其腎部損傷﹐經法醫鑒定﹐損傷程度為重傷。
流竄作案多年﹐當王許文再次撕破偽裝的面具﹐露出猙獰的面目之時﹐他的伎倆被本市警方識破。近日﹐王許文將被押上審判臺。本報記者李景秀
■一聲嘆息
這是一次難得的採訪﹐記者面對的是一個即將被執行的死刑犯。採訪前上網搜索有關他的信息﹐他殺人如麻﹐手中人命多達10條﹐這個罪大惡極的人物在臨刑前會是一個怎樣的狀況呢﹖他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面對死亡他會不會如古語所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呢﹖一連串的提問纏繞着記者。
然而真的面對了﹐卻發現他鎮靜得讓我覺得可怕﹐他說這種結果他很高興﹐因為他終於擺脫了漂泊的痛苦﹔因為終於給自己和他人一個交代﹔因為他不再想殺人了﹔因為他覺得其實像他這樣的人如果走正路﹐經過一番努力人生也許很精彩。
他﹐只有24歲﹐可是當審判長莊重地宣讀審判書時﹐參加公判的群眾譁然了﹐他們發出唏噓聲﹐議論紛紛﹐“罪大惡極”﹑“太可恨了”﹑“死刑對他都是輕的”……
的確在記者認真地累計完他的罪狀和殺人手段後﹐記者在他的身上﹐除了他擁有的那個美好的年齡外﹐再也找不到值得嘆息的東西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