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6日訊】(中央社台北十六日電)因涉嫌偷漏巨額稅款而被捕的大陸知名藝人劉曉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曾因出版﹁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而惹上官司的光明日報出版社﹐已正式向北京市西城法院提出法律請求﹐要求劉曉慶賠償其經濟損失人民幣六十六萬元。
中新社引述光明日報出版社說法指出﹐二○○一年九月﹐北京市西城法院受理劉曉慶訴光明日報出版社﹁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侵害其名譽權並裁決查封該書。此案曾開庭審理過兩次﹐但上月底原告劉曉慶突然撤訴。
光明日報出版社認為﹐劉雖已撤訴﹐但由於﹁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已被查封﹐大部分書籍無法發行﹐不能收回書款﹐造成損失共計一百三十三萬元。
報導指出,基於劉曉慶的實際狀況﹐出版社酌情減免﹐最後要求劉賠償直接損失的印製成本部分﹐共計六十六萬元。(//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