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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訊】 據中央社台北十五日報導,台鐵自強號列車今年八月九日清晨因鴻運通運貨櫃車超高衝撞台中市台中路鐵道陸橋,造成鐵軌隆起、變形,自強號煞車不及出軌,撞上台中站月台,釀成巨大災禍,台灣監察院今天就此糾正台鐵未與警消單位連線建立緊急事故通聯機制、台中市警察局員警的警覺性不足。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通過監委呂溪木、林將財、黃勤鎮提案糾正指出,台鐵未與警消單位建立緊急事故通聯機制,導致黃姓民眾事先發現貨櫃車肇事後,雖立即以行動電話撥打一一○報案,勤務中心卻需再撥打一○四查號台後,轉撥打台鐵台中站電話,經撥打後卻又無人接聽。
糾正案文表示,鐵路局台中站二十四小時派員值班的行車室並未登錄在一○四查號台,致直到值班人員聽聞自強號列車衝撞月台發出聲響後,才知道列車事故,全案並造成鐵路局新台幣五千兩百餘萬元損失。
調查監委說,台中市警察局員警的警覺性不足,未即時通報鐵路相關單位,而台鐵也未將事故緊急通報電話主動函知各警消單位,均確有不當。糾正案文指出,台鐵未正視屢次引起肇事的陸橋,經統計,五年來已有四次類似事故發生,而台鐵仍未提高警覺儘速裝設相關防撞及預警設施,另又未妥設交通標誌及標示緊急通報電話號碼,均涉疏失。(//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