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4日訊】(中央社台北十四日電)中共十六前持續加強反腐敗宣傳,中共官方「人民日報」今天刊文指出﹐據統計﹐從一九九七年十月到二00二年五月間共有七十八萬人遭到黨政紀處分。
報導表示﹐一九九七年﹐中央紀委具體規定了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的三十一個「不准」。十五大以來﹐中央每年根據群眾強烈反映的幾個重點項目﹐集中反腐敗工作﹐如:清理用公款為領導幹部配備通信工具;黨政機關召開會議不准贈送禮品和紀念品;嚴禁黨政機關到廬山等十二個風景名勝區開會;不准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為配偶﹑子女謀取非法利益;清理領導幹部及其配偶﹑子女收受禮金﹑有價證券等。
文章說﹐在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工作方面,據統計﹐從一九九七年十月到二00二年五月﹐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七十九萬餘件﹐結案七十八萬餘件﹐給予黨政紀處分七十八萬多人﹐防止經濟損失三百零一億元人民幣。
文章強調﹐為從源頭上治理腐敗﹐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為遏制建築市場滋生的腐敗﹐推行「有形建築市場」;村務﹑廠務﹑政務公開穩步推進﹐從源頭上防止腐敗。
據瞭解,一九九八年七月﹐中共中央決定﹐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一律不再從事經商辦企業活動。同年十一月﹐中央又決定﹐中央黨政機關必須在一九九八年年底前與所辦經濟實體和管理的直屬企業完全脫鉤。次年﹐地方各級黨政機關也開始與所辦經營性企業徹底脫鉤。(//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