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娘認為在台權益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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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1日訊】台灣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十日強調,現行兩岸關係條例對大陸人民的在台權益確有差別待遇,但這是憲法增修條文授權法律所訂定的特殊安排,其合憲性是沒有疑義的。

據中時電子報10月11日報導,大陸新娘在台的相關待遇低於外籍新娘,加上工作權益與身分取得不易,部分民間團體已醞釀發動大陸新娘遊行抗議。陸委會主委蔡英文昨日強調,現行兩岸關係條例對大陸人民的在台權益確有差別待遇,但這是憲法增修條文授權法律所訂定的特殊安排,即使被外界批評為歧視性條款,但其合憲性是沒有疑義的。

蔡英文並強調,不管是從政治現實來看,或是法律上的安排,大陸人民與台灣人民不可能在台灣享有相同的待遇。但政府為兼顧大陸新娘在台生活的實際需要與人道考量,在「生活從寬,身分從嚴」的規範原則下,兩岸條例修正案已進行必要的調整,將可有效改善大陸新娘在台的工作權益與居留權等問題。

根據統計,曾向海基會申請結婚證書驗證的大陸配偶高達十四萬人次(包括假結婚、或只驗證並未來台的大陸新娘),其中仍在等待來台居留配額的人數有四萬多人,已取得來台居留證的人數則有一萬八千餘人。儘管仍未取得居留,但以探親名義來台探親者愈來愈多,使得大陸新娘的各項權益問題,逐步受到關注。

陸委會法政處長楊家駿昨天說,由於現行制度對大陸配偶申請來台設有居留配額,造成外界認為大陸新娘的待遇低於外籍新娘,要求比照外籍人士取得台灣居留權的制度,甚至要求只要大陸新娘來台即可取得身分證。事實上,外籍新娘要取得台灣的身分,或歸化入籍等,也有一定的申辦與驗證程序,並非容易的事。

對於大陸新娘關注工作權益與身分取得問題,楊家駿強調,因兩岸條例規範居留滿兩年即自動轉換為台灣人民的強制轉換機制,往往形成大陸配偶來台後因生活不適,而欲回復原籍或不願意放棄原籍之困擾。因此,這次修法則改以結婚即可以團聚的名義來台,並於一定時間取得依親居留、長期居留、進而視當事人意願決定是否定居設籍,以取得台灣人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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