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十日專電)據報導,美方將要求台灣將著作權保護由五十年延長為七十年,但世界貿易組織的普遍標準為「巴黎公約」規定的終身加五十年,而在上月中旬的WTO台灣保護智財權立法檢討中,美方並未在多邊架構下提出類似要求。
據了解,關於中美雙方對著作權保護由五十年延長為七十年的相關談判,將屬雙邊模式,不會在WTO內進行。
據來自台灣的新聞報導,台美雙方今天將召開貿易投資架構協定工作階層會議(TIFA),智財權保護是雙方談判的焦點之一。美方要求著作權保護由五十年延長為七十年,以及將侵害著作權全面改為公訴罪的訴求,但台灣無意讓步,對美方所提出的二十七項智財權清單,也不會照單全收。
事實上,在九月中旬舉行的WTO智財權理事會檢討台海兩岸智財權立法中,美方曾針對侵犯著作權由告訴乃論罪改為公訴罪,非意圖營利須以商業規模立法等,曾多次提出詢問,但並未在會中要求將著作權保護由五十年延長為七十年。
權威人士表示,終身加五十年是著作權保護的普遍原則,也是WTO的規範,台灣已經完全遵守,美方這次有大動作顯然能擴大老電影、卡通人物等的「剩餘價值」。(//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