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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訊】1月5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在万載“12‧30”爆炸現場采訪時,遭到當地有關部門人員的粗暴阻撓。今天,記者到醫院采訪,又遭到一些不明身份的人粗暴干涉。
今天上午,記者赶到万載縣人民醫院住院部,欲了解“12‧30”爆炸事故中的傷者情況。記者走進一間病房,得知6張病床上躺著的全是爆炸事故的受害者,于是和他們交談起來。正在談話之際,一名穿夾克的中年男子闖進病房,急聲嚷道:“走走走,誰允許你們采訪的?”把記者推著赶出去。記者要他出示證件,他堅持不出示。
“你有什么權力不讓我們采訪?”記者反問道。
“我就有這個權力!”中年男子吼道。
“誰給你的權力?”
“我就有這個權力!”中年男子重复著這句話,隨后又打電話叫來一個高個男子,不耐煩地把記者往醫院門口推。
有人悄悄告訴記者,縣中醫院還有傷者,并叮囑我們,不要背采訪包,穿著不要顯眼。記者回到賓館,扔下背包,換了衣服,赶往縣中醫院。
縣中醫院二樓的第一間病房,大概住了十多個病人,記者走進去悄悄問他們:“你們是‘1230’爆炸事件的受傷者嗎?”被告知“都是”。一村民得知我們是《中國青年報》的記者,不顧躺在病床上的妻子的阻攔,示意記者跟他走,邊走邊低聲地告訴記者:這里有公安。
他把記者帶到醫院頂樓的露天陽台,接受了采訪。事發當天上午10時30分左右,他赶到家時,發現妻子儿女全部躺在路上,7歲的女儿頭、手折斷,已經停止了呼吸,儿子右腿粉碎性骨折,老婆的手和臉部也受了傷。后來听妻子敘述,當時她正在家中洗衣服,听到爆炸聲后,拉著儿子、女儿就跑,剛跑出十余米遠,一股巨大的爆炸沖擊波將母子3人掀起,又重重地摔在10多米遠的地上
那位村民隨后把記者送出醫院,在院門口正欲告別,兩名男子從身邊走過,一戴眼鏡男子看見我們,赶緊扯住同伴,并用手指向我們這邊示意,很快,他們一邊一個把村民几乎架進了醫院。
記者只好离開,走出醫院門口近200米,突然被人攔住去路,一看,是剛才那個戴眼鏡的男子,他說必須由縣委宣傳部來人將記者領走。
隨后,另一名男子也赶到。“你們不讓我采訪,難道連我行動的自由都要限制?”面對記者气憤的質問,兩名男子說,他們是在履行上級命令,希望記者配合。
事后得知,干涉記者采訪的3名男子都是縣公安局派出的便衣,從事發當天至現在,縣公安局一直派人24小時輪班守候在醫院,其中任務之一就是嚴防記者与“12‧30”的傷員接触。
針對記者采訪被粗暴干涉和攔阻的情況,江西華興律師事務所主任魏友援律師認為,記者在采訪時,只要行動在法律框架內,只要不泄露國家机密、不妨礙別人的自由,采訪權受法律保護。粗暴干涉和攔阻記者的正常采訪活動,是違法行為,而作為檢察院和公安局的執法人員這樣做,是知法犯法,違法情節更嚴重。被侵害采訪權的記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正當權利,將違法者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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